為充實我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憑祥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我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定于2014年6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7名。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層工作經歷、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4年6月23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如35周歲以下的為1978年6月23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的為1973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招聘范圍和對象,詳見附件《2014年憑祥市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計劃表》。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23日—30日上午9:00—下午5:00;
2、報名地點:憑祥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憑祥市南大路7號市人社局三樓)。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
(1)報名者憑身份證、畢業證(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畢業證于7月31日前提供)報名。
(2)招聘崗位有專業技術資格或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作證明或聘用(勞動)合同書。
(3)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
報名人員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或發現不符合資格要求,一經查實,予以取消聘用資格。
以上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A4復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張。
2、填寫報名登記表
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填寫《2014年憑祥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一份。
四、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日期后五天內,各聘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依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資格條件的,聘用單位通知報名人員進入面試(面談);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向報名人員說明理由。
五、面試
1、面試的組織
面試分兩類進行。工勤崗位采用面談方式,由聘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其他崗位面試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由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1)面試評委會由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招聘單位聯合組織人員組成;
(2)面試試題:由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有關命題機構或人員命題;
(3)面試實行驗證制度。面試人員按本《簡章》規定攜帶全部應聘材料原件,經招聘單位驗證無誤后方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憑祥市人才庫。
六、候選人的確定
從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聘用候選人,并進入憑祥市人才庫。
七、試用
1、試用人員的確定。聘用單位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參加面試后進入我市人才庫的候選人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定該崗位1-2名候選人作為試用人員。
2、試用時間。試用時間為1個月,試用期滿,聘用單位即進行考評,作出考評等次,按考評等次由高到低確定擬聘人選,并與落聘人員解除試用關系。
3、試用期滿,試用人員都落聘的,聘用單位可再從面試后該崗位進入我市人才庫的候選人中,從面試高分到低分選定該崗位試用人員。
八、體檢
(一)聘用單位負責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
(二)試用期結束后兩個星期內進行體檢。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5〕29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聘用單位可再從該崗位進入憑祥市人才庫的其他候選人中,由面試高分到低分選定試用人員。
(三)聘用單位和擬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體檢和復檢由聘用單位在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醫院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負擔。
九、臨時聘用人員的確定
擬聘人員體檢合格的,經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會審,并報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方可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十、聘用人員管理與待遇
聘用單位須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交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臨時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和管理等按《憑祥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執行,不納入編制管理。臨時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為中專(含高中、技校)畢業學歷的1300元/月;大專學歷的1500元/月;本科學歷(含未獲得碩士學位研究生)的1600元/月;碩士學位的2100元/月。工資待遇不含單位應繳社會保險費,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聘用單位對工資待遇另有約定的,按聘用單位約定工資待遇標準執行。
試用期的工資待遇參照上述同類同崗人員標準執行。
十一、組織紀律
(一)聘用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招聘工作實行公務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機關事業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3、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機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對違反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追究相應責任。
憑祥市臨時聘用人員招聘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14年6月23日
2、2014年憑祥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臨時聘用人員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