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陰縣2014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濟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濟人字[2007]91號),中共平陰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平辦發[2008]5號)有關規定和我縣實際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公開招聘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濟南市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濟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畢業生可先報考,但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成績不合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報考;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參加報考;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1、2012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被招聘(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經審核確認,對符合定向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公示。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根據平陰縣事業單位編制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計劃招聘54人,具體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詳見《平陰縣2014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2)。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現場交費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7月11日至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平陰縣錦東新區勞動大廈 。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嚴格按招聘崗位條件要求進行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報名前要仔細閱讀招聘簡章,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條件,認真選擇報考崗位,并于2014年7月11日前登錄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下載《平陰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正反面打印,按要求規范填寫、貼好照片。
2、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交《平陰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也可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戶口簿、2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進行資格審查。除提交上述報名材料外,應聘護理崗位的還須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證書;“三支一扶”大學生還須提交山東“三支一扶”大學生還須提交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服務縣(市)區“三支一扶”管理機構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交縣(市)區組織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還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出具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前提供,到時提供不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3、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還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收費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現場交費
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交報名考務費40元。交費成功人員于2014年7月16日-17日,持本人身份證和交費收據(或收費減免證明)到平陰縣勞動大廈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準考證發放完畢后,各招聘崗位報考人數最終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平陰縣人民醫院被取消和核減的招聘計劃名額,調整到平陰縣人民醫院臨床醫學崗位,調整后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最多調整2個計劃,多出2個計劃的予以取消)。平陰縣中醫醫院被取消和核減的招聘計劃,調整到平陰縣中醫醫院達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調整后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最多調整2個計劃,多出2個計劃的予以取消)。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不同意改報或不符合改報條件的予以退費。招聘計劃的取消、核減及調整情況,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公告。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筆試科目。根據專業要求不同分為醫學類(含藥劑、醫技等)(A類)、中醫類(B類)、護理類(C類)、會計類(D類),各類均考一科。醫學類(含藥劑、醫技等)(A類),考試內容為臨床醫學專業的大學本、專科專業必修課;中醫類(B類),考試內容為中醫專業的大學本科專業必修課。護理類(C類),考試內容為護理專業的大學本、專科專業必修課;會計類(D類),考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判斷推理能力、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基本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等。
筆試時間和地點:2014年7月20日進行筆試,具體詳見準考證。
筆試實行百分制計分,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可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達不到1:2比例要求的,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應聘人員登錄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查詢筆試成績、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因個人原因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其中:平陰縣人民醫院會計崗位,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每組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具有面試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面試時間每人不超過20分鐘。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面試現場設監督席,派駐監督員在面試現場,對面試過程、評分過程進行監督。
面試的具體事宜詳見面試通知書,參照公務員面試收費標準,參加面試人員需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三)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平陰縣人民醫院會計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其它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各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同一招聘崗位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平陰縣人民醫院會計崗位按面試成績,其他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員,若出現成績也相同的,則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面試,再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在體檢考核時,對因棄權或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額遞補)。
擬確定為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現場實際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招聘崗位,擬確定為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現場實際面試人員形成競爭招聘崗位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
五、體檢和考核
對確定的體檢考核人員,由主管部門組織在縣級以上(含縣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醫院要出具體檢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體檢結論。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進行考核,考核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核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對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意見。
六、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報批或備案。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發給《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本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應屆畢業生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受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就業手續或未到單位報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在公示和聘用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在聘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受聘人員人事檔案由招聘單位委托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代理。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受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發布和其他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簡章、成績、公示等有關信息通過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發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縣衛生局0531-87897103 ,縣人社局0531-87885887,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31-87883716。
本簡章由平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平陰縣2014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rar》
平陰縣人力資源 平陰縣機構編制 平陰縣衛生局
和社會保障局 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