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堰市茅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茅政辦發〔2011〕96號),十堰市茅箭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共計20名)
(一)十堰市茅箭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執法隊工作人員3名;
(二)十堰市茅箭區旅游局旅游監察大隊工作人員2名;
(三)十堰市茅箭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工作人員2名;
(四)十堰市茅箭區財政局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5名;
(五)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3名;
(六)十堰市茅箭區教育局鄉鎮幼兒園幼師4名。
以上招聘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備崗位所須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必須的其它條件;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經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予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及交費
報考人員可在2014年7月14日15:00至7月28日18:00期間登錄十堰市茅箭區新聞網站(www.symaojian.gov.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注冊報名,提交報名申請,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彩色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網上交納報名費150元/人。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應考承諾書,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與考試所用身份證必須一致。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信息填寫錯誤,以及弄虛作假的,在面試資格審查時,經核實將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2、改報。報名、交費并確認的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1:3(緊缺學科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減少或取消,在十堰市茅箭區新聞網站上公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到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選擇已達到開考比例且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進行現場改報。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報的考生退還已交報名費。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于2014年7月14日至7月28日期間,登錄十堰市茅箭區新聞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十堰市茅箭區機關事業科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719-8791332。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8月2日,考試時間15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區城管綜合執法局執法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考公共基礎知識、公文處理及作文;文秘崗位考公文寫作知識、公文處理知識及作文;區財政局鄉鎮財政所、疾控中心、區旅游局旅游監察大隊崗位考相應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及作文,專業知識70分,公共基礎知識及作文30分;區教育局鄉鎮幼兒園幼師崗位考相應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專業知識70分,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30分。
3、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5分計算總分,于8月3日17:00前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交區人社局機關事業科,逾期不予受理。
4、筆試結束后在十堰市茅箭區新聞網站查詢成績。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緊缺學科按降低開考比例的人數)確定并公布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五、資格審查
2014年8月4日至5日在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1份(網上報名時打印)、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崗位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的原件)。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資格審查考生須按要求到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若招聘崗位未達到1:3開考比例(緊缺學科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2014年8月6日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六、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緊缺學科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其中茅箭區教育局鄉鎮幼兒園幼師崗位為講課)。
3、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費50元/人。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總分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七、體檢、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考單位的主管部門進行現實表現情況考核。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人選,并確定擬聘用人選。
八、公示、聘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聘用。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擬招聘人選均通過十堰市茅箭區新聞網站公示。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九、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肅招考紀律,規范操作程序,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十、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咨詢電話:
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科 0719-8791332
十堰市茅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