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201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機關后勤服務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及《關于市直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管理有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168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機關后勤服務人員40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不含從化、增城)。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沒有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受過任何處分,沒有參與邪教活動。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文化程度:高中(含職高、中技)及以上學歷,具體詳見各崗位要求。
(三)報考年齡:18至35周歲(1979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體依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標準執行。
(五)符合所報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4年7月30日至8月2日,上午09: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
(三)報名地點:廣州市起義路281號辦公樓(地鐵1號線公園前站J出口馬路對面)。
(四)報名要求
報考者須先下載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好,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失業證、畢業證、計生證明、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及應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如有勞動手冊、上崗證應一并攜帶(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自備)前往報名點報名;在職人員報考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接受委托報名。
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者,參加考試考核。應聘人員所填寫資料和提供證件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1、考試考核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聘人數。
2、招聘公告、筆試成績、擬聘用名單等信息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廣州金盾網等網站上公布。
四、考試考核和面試
考試考核包括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成績=考試考核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一)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考試考核成績=筆試成績×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70%。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考查報考者的基礎文化知識,包括高中以上文化知識、法律常識、時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崗位技能測試。采取實操、崗位專業知識測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崗位實操能力、測試崗位專業知識。
時間、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能力。面試對象依各崗位考試考核成績(60分及以上)高低順序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報考人數少于面試對象人數的崗位,按考試考核合格成績的報考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以上,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時間和地點:待定(在廣州金盾網公布)。
五、體檢
按各崗位總成績合格成績(60分及以上)從高至低排序,并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穗人社發〔2011〕52號文件執行;體檢合格人數沒有達到招聘崗位數的,可依總成績(總分60分以上的)依次遞補人選。
時間和地點:待定(在廣州金盾網公布)。
六、考察
按照穗人社發〔2010〕172號文件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至低排序,并按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的,可依總成績遞補人選。
時間:待定(在廣州金盾網公布)。
七、錄用
考生經考試考核、面試,體檢和考察合格后,擇優錄用,確定錄用對象,錄用名單在廣州金盾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八、人員編制、待遇
被錄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分配,簽訂勞動合同,享受現行規定的工資、醫療、假期、社保等福利待遇。
九、其它
筆試成績、擬錄用名單等信息公告、查詢網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廣州金盾網。
咨詢電話:8311803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
投訴電話:83116488(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
本公告由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4年7月15日
附件:
1、廣州市公安局2014年第一批招聘機關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