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力社保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和省組部、人力社保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及《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規定,我局下屬事業單位臺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臺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是臺州市環境保護局下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單位主要從事全市環境質量監測、監督性監測和服務性監測等工作,單位位于臺州市經濟開發區白云山南路108號。
二、招聘計劃與條件
(一)招聘計劃。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報考人員還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大氣科學、氣象學、應用氣象學、氣候學、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大氣遙感科學與技術、環境可持續發展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2)戶籍不限,35周歲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zhrss.gov.cn,“事業單位陽光招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臺州人才網(www.tzrc.com,“最新資訊中心”欄目);
3、臺州市環保局網站(http://www.tzepb.gov.cn);
其中,臺州市環保局網站(http://www.tzepb.gov.cn)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與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8月8日,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郵寄等方式。
2、報名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根據網絡公布的招聘條件,提供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1)、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3、資格審查:我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人數不得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合格人員名單于8月12日在我局網站(http://www.tzepb.gov.cn)上公布。
(三)考試
1、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
2、面試的形式和標準按照招聘崗位性質和要求確定,一般采用現場提問和答辯方式進行,并由面試考官量化打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我局網站(http://www.tzepb.gov.cn)上公布。
(四)確定入圍人員
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同時在我局網站(http://www.tzepb.gov.cn)上公布考試結果及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五)體檢與考察
1、入圍考生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2、考察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等;
3、體檢、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按該職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六)公示與聘用
1、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指定網站(http://www.tzepb.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2、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一)年齡計算至2014年7月23日。
(二)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http://www.tzepb.gov.cn)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環保局監察室或臺州市人力社保局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地址:臺州市經濟開發區白云山南路108號;郵編:318000
電話:0576-88581;13588581175;傳真:0576-88581126;聯系人:婁玲紅王春芹
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電話:88511069
臺州市環保局監察室,電話:0576-88511855
附件:臺州市環保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臺州市環保局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