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省林業廳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除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 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 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 曾被開除公職的;
3. 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 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7月15日至7月31日,招聘信息分別通過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國家林業局網站、海南省人才招聘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林業廳網站等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日—8月20日。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同時進行。報考人員報名時,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注意事項
(1)每個報名者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并注明是否服從崗位調劑。
(2)報名者需填寫《海南省林業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可從海南省林業廳網站公告欄下載)。現場報名者直接到海南省林業廳組織人事處報名,提交《海南省林業廳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相片3張;網上報名者將報名表發送至海南省林業廳組織人事處郵箱(hainanlytrsc@163.com),相關證件材料傳真至0898-65226270。
4.聯系方式:海口市海府路80號海南省林業廳組織人事處。聯系人:周煒,聯系電話0898-65226270;張學權,聯系電話0898-65319045。
5.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招聘單位依據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報名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8月25日在海南省林業廳網站發布資格審查情況公告。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計劃于9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成績。
1、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按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進行,內容為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以實際崗位需要的專業理論知識為主,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文史及公文寫作等內容。招聘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及合格人員名單在海南省林業廳網上進行公布。
2、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適應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等綜合素質。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應聘人員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在海南省林業廳網站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須向招聘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準考證、報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核、體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如平分情況下則以筆試成績高分者優先入圍,由招聘單位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品質、實際工作能力等情況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本人申請,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日內申請復查,以復查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按程序在海南省林業廳的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我局將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間有問題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聘用及待遇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海南省林業廳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林業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聘用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政策執行。
五、紀律和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省林業廳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 系 人:海南省林業廳組織人事處 張學權
聯系電話:6531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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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海南省林業廳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海南省林業廳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