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為及時補充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以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見《2014年泗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8月29日至1996年9月 2日期間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專業認定,以《宿遷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4版,見附件2)為準。年齡計算,身份證使用,學歷、工作經歷認定等政策答復口徑,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6、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上泗陽、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泗陽縣人才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4 年8月29日09∶00-9月2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8月29日09∶00-9月2日20∶00;
繳費時間:2014年8月29日09∶00-9月3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后,報名方為有效。
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http://www.sqrsks.com/。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證件照(34×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用在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5)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崗位代碼01、02、03崗位如未達到1:3開考比例,報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按1:2開考比例組織考試。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程序和辦法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且通過該崗位資格審核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4年9月4日12∶00—16∶00。
(6)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與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0527-85271823),網上報名技術問題可咨詢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3、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后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http://www.sqrsks.com。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4年9月11日09:00—9月12日18:00。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聯系。
(三)筆試
筆試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4年9月13日08:30—10:30。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含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等)。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輔導培訓班。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前,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聘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委培生、定向生、聯辦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學位證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檔案托管證明,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以及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證件和材料。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9月17日08:30-17:00,資格復審地點:泗陽縣行政服務中心340房間。資格復審遞補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18日17:00。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在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面試時間:2014年9月21日,面試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為準。
面試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思維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體檢合格的進行考察。體檢前,社會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人員名單在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錄用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4版)執行。
考察期間考生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考生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考生為已婚人員的,須提供縣(區)級及以上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未按時提供上述所有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
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上泗陽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聘用審批截止時間)。公示結束后3日內,招聘單位填寫《泗陽縣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報縣人社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
(八)公開選崗定崗(限崗位代碼15崗位)
選崗定崗辦法詳見附件3。公開選崗定崗工作,在縣紀委全程監督下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考生當場一次選定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考生公開選崗定崗后,憑考生簽字確認的《選崗確認單》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九)聘用審批
由用人單位為聘用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次數最多為兩次)。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簡章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527—8527182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
監督電話:0527—85271991。
附件:1.2014年泗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rar
3. 2014年泗陽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開選崗定崗辦法.rar
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