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國家、省、市公務員選調有關規定,宿遷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行政機關,負責對進駐便民方舟的部門及單位窗口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面向基層公開選調2名公務員。
一、選調職位
職 位 職位簡介 選調計劃 專 業 學 歷
綜合處科員 綜合管理 2 中文、文秘類,法律類,經濟類,公共管理類,計算機類,交通工程類,水利工程類,建筑工程類 本科及以上
二、對象和條件
(一)選拔對象
選拔對象為我市縣(區)以下(含縣區)黨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工作人員。
上述對象不含法院聘任制書記員。
(二)選拔條件
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服務意識和敬業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且在現單位工作一年以上;
3.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報名。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5日—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 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采取現場、傳真或通過電子郵箱方式報名。
現場報名地點:宿遷市政管辦綜合處(洪澤湖路156號便民方舟711房間);電話:0527—84396060、84396068,傳真:0527—84396061;電子郵箱:wangfuting8899@126.com、t7779@163.com。
3.審核與發放準考證:11月30日下午2:00—5:30,在市政管辦會議室(洪澤湖路156號便民方舟2號樓7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核,核對報名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屆時,請報考人員攜帶相關資料按時參加審核,逾期按放棄處理。審核合格的,現場發放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1:5,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減少或取消選調計劃。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擬定在12月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選拔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公務員身份及兩年公務員工作經歷、現單位工作一年以上證明(主要以公務員登記表為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個人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面試總分為100分,形不成競爭的須達6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與體檢
根據職位要求,宿遷市政管辦會同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按選拔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從考察人選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調動
體檢合格后,將擬選拔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選拔條件或其他特殊情況的,從考察人選中依次遞補。符合選拔條件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本簡章由宿遷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7—84396060 84359275
監督電話:0527—84396088
公告網址:
網上宿遷(www.suqian.gov.cn)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sq.hrss.gov.cn)
宿遷政務服務網( www.sqzwfw.gov.cn)
宿遷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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