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我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決定公開招聘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多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面)試、組織考察、體檢的程序進行。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察成績按4:4:2的比例,擇優錄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原則上應在本區范圍內居住,在同等條件下,戶口在海珠區的優先錄取。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高中以上學歷。
3、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工作作風正派,服從指揮,吃苦耐勞,身體健康。
4、具有一定計算機操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寫作能力,熟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有勞動保障工作經驗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熟練操作各類小型機動車輛,熟悉交通法規和廣州市區交通線路。具有C1(小型汽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三、報名事項
報名人員請下載附件《海珠區勞監大隊招聘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報名表》,填寫后打印一式兩份,于2014年8月25日—9月1日(上午9時-12時,下午14時-17時,)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海珠區寶崗大道1099號)報名及資格審核。需報名人員本人到場,并提供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和小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2張。
四、錄用和待遇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協管員待遇按《印發<關于在全市組建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隊伍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穗勞社監[2006]3號)和《關于提高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基本工資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101號)有關規定執行。
未盡事宜按我區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海珠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人:汪先生,聯系電話:84250956。
點擊下載
2014年廣州市海珠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招聘報名表.xls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