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強化我市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鄉鎮、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隊伍的意見》(京政辦發〔2014〕31號)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在各鄉鎮、街道(園區)從事日常安全生產檢查輔助工作。專職安全員采用勞務派遣方式,統一簽訂勞動合同,不具有安全監管行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身份,不行使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職責。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及待遇
各區縣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鄉鎮、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隊伍的意見》(京政辦發〔2014〕31號)確定招聘人數和工資待遇,2014年具體招聘情況以各區縣發布的招聘公告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基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三)一般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對具備一定的危險化學品、電氣、機械、建筑等專業知識或具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歷者,學歷條件可以放寬至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級中學畢業;
(四)年齡一般在48周歲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本市戶籍人口。
各區縣在招錄過程中,可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和崗位情況,適當放寬或提高招聘條件。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9月27日,全市統一組織筆試,筆試內容參照《北京市鄉鎮、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招錄筆試大綱》。面試由各區縣根據招聘條件自行組織。
四、體檢政審
各區縣應對招聘人員進行體檢和政審,體檢或政審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五、崗前培訓及合同簽訂
通過招聘考試的擬錄用人員應接受安全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崗前業務培訓,并參加考試。考試不合格的,允許補考一次。兩次考試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試合格的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鄉鎮、街道(園區)從事安全生產檢查有關輔助工作。
相關區縣專職安全員招聘的具體報名方法、時間、地點、聯系人、咨詢電話等信息以及《北京市鄉鎮、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招錄筆試大綱》,統一參見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www.bjsafety.gov.cn)。
附件:招聘公告匯總
北京市安全生產專職安全員組建工作協調領導小組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