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穩定,保障萊山區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促進萊山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煙臺市公安局萊山分局自2014年8月18日起至9月5日,在全市范圍內公開招聘30名武裝特勤隊員。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共計招聘武裝特勤隊員30人。主要從事治安維穩、防暴恐工作。
二、應聘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熱愛并志愿從事武裝特勤工作。
2、應聘人員一律為男性,1989年9月1日以后,199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退伍士官或有B2以上級別駕駛證的,出生日期可放寬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煙臺市(包括各縣、市、區)常住戶口,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身高1.75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左右眼單眼裸視力在4.8(0.6)以上,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等。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21日至9月5日。集中報名時間為:9月1日至5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萊山區府后路1號公安分局辦公樓一樓東側1001室。聯系電話:0535-3450513,聯系人:李警官18660066059,趙警官18660066126。
3、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需持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張報名。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登記。初審合格的人員須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主要測試考生公文寫作、時政、法律等方面基礎知識,采取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
對特殊報考人員采取筆試加分辦法:中共正式黨員筆試總成績加2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加10分,部隊轉業軍人、退役士兵(士官)加3分,退役士兵(軍官)曾立三等功的加3分,曾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各項累計加分不超過12分。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在報名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報名現場同時進行加分審核,未在規定時間辦理加分審核手續以及有關證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范圍人員。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體能測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結束后當場公布。
根據筆試占50%、體能測試占50%核算筆試和體能成績,以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面試成績計算當場公布。
為保證人員素質,面試成績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體能測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名單。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選;仍不能確定的,再按學歷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選。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要求執行,因體檢(費用自理)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政審考察
主要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是否有違法亂紀行為,以及本人綜合表現、主要社會關系情況進行綜合考察了解。
(七)試用
經考察進入擬聘用范圍者,參加一個月崗前培訓和兩個月的試用,試用期滿經鑒定合格的繼續留用。培訓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終止合同,另行自主擇業。
四、不能聘用的情形
1、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少年管教或者勞動教養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親屬有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正在服刑的。
4、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練習邪教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武裝特勤工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資待遇
1、武裝特勤隊員,實行勞動派遣制,與萊山區全興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月收入3440余元(含工資、社會保險費,不含績效考核獎金、午餐補貼、其它補貼)。
2、實行軍事化管理,食宿統一安排。
3、配發特勤服裝及其它警用裝備。
六、其它
本簡章解釋權歸煙臺市公安局萊山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