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永縣國土資源局關于下屬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敘永縣國土資源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敘永縣地質環境監測站決定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崗位與人數
敘永縣地質環境監測站專業技術崗位1名。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國土資源工作,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團隊協作和鉆研精神。
3.如屬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4、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專業為地質工程或采礦工程,且具有地質或采礦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9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能勝任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方式。
報名者填寫《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并附上身份證及畢業證(掃描件)、免冠證件彩色照電子文檔、本人簡歷、業績等材料發送到敘永縣國土資源局郵箱:2087173687@qq.com。
2.報名時間:2014年9月9日至9月10日,聯系電話:0830-6266767。
3.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初審合格人員由敘永縣國土資源局通知提交近期2寸免冠證件彩照彩色照片3張、身份證、畢業證(學籍證明)及報名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本次考試招聘信息唯一指定發布網站是敘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www.xyrsrcw.cn/)。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定期、不在《公告》約定時間內登錄敘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閱考試動態,導致本人不能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二)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若出現并列第一的,則另行加試進行篩選。
(三)體檢與考察
1、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確定,同時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者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棄權。
2.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主要考核:
(1)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應聘者提供的資料是否屬實;
(2)考核應聘者的現實表現;
(3)了解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狀況;
(4)了解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應聘職位要求。
對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3.遞補: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公示前,因取消擬聘資格、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公示以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服務期管理,在敘永縣最低服務期為五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政策規定執行。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在用人單位正式聘用前,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
六、相關要求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嚴格招聘紀律,按照人事招聘的相關規定,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報名、面試和體檢資格;對違反選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三)應聘者應對報名所填寫情況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四)本公告由敘永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6266767。
監督舉報電話:0830-6222116。
附件:報名表
敘永縣國土資源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