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大學決定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高層次人才152人,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寧波大學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高校,已發展成為一所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的綜合性教學研究型大學,F有學科涵蓋經、法、教、文、史、理、工、農、醫、管、藝等十一大門類。
現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527名、各類研究生5118名、成人教育學生17247名;擁有一級學科博士點2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擁有一級學科碩士點19個、專業碩士學位點(含領域)14個、本科專業75個。
學校現有教職工2490名,其中專任教師1500多名,有正高職稱人員280名,副高職稱人員716名,有博士學位人員677名。現有中科院共享院士5名,國家“千人計劃”4名,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4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11名,入選國家、省突出貢獻專家6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者15名,省“千人計劃”4名,省特級專家1名,“錢江學者”11名,獲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者2名,入選省“151人才工程”一、二層次50人。
學校秉承“實事求是,經世致用”的校訓和“兼容并包、自強不息、務實創新、與時偕行”的寧大精神,熱忱歡迎海內外優秀人才來校施展才華、共創佳績。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考核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計劃
詳見《寧波大學2014年度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表》(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14年9月20日9:00-14:00。
2、報名辦法:寧波市第十六屆高層次人才引進洽談會現場設攤報名。
3、報名地點:寧波國際會展中心7號、8號館一樓,具體展位見高洽會參展單位名錄。
4、報名辦法:在高洽會招聘單位設攤展位現場將《寧波大學應聘者個人信息登記表》(附件2)、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生證)、職稱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現場遞交至招聘單位。
5、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認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為緊缺崗位,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本招聘信息將同時在全國招聘信息公共服務網(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和學校主頁上發布。
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程序的應聘人員將由學院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考試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擇優選擇符合招聘條件的高層次人才進行考試,面試形式包括“單獨面試”或“試講+面試”兩種形式。具體采用何種形式根據應聘者的情況決定。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程序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應聘者個人信息登記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職稱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論文收錄原件、項目批準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研發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教學、科研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面試。
3、成績
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由相關學院(研究院)在網站上公布并電話告知。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寧波大學人事處網站上(http://rsc.nbu.edu.cn)下載體檢表格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人事處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核準后,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大學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人事處安中大樓403室;
聯系電話:0574-87600288;聯系人:周老師;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600092
寧波大學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