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增強事業單位活力,強化人才支撐作用,推動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采取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方式考試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充實到我縣事業單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桐梓縣考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布招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錄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事業單位考試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名額為3名。具體職位設置及條件要求等內容詳見《桐梓縣考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職位表》。
三、考試考核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素質。
2、思想解放,求真務實,勤政廉潔,依法辦事,密切聯系群眾,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
3、品行端正,忠于職守,樂于奉獻,熱愛基層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工作成績突出,得到群眾公認。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自覺遵紀守法,無違法亂紀行為。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8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桐梓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事業單位的2013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截止2013年8月7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不符合招考崗位有關條件要求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桐梓縣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資格審查由招考辦抽人具體負責。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7日--8月8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3、網上報名:報名期間,應聘人員需通過招考簡單附件下載《報名表》,待填好后再把《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通過E-mail發送到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1907606691@QQ.com
4、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自薦信、個人簡歷、專業成績依據、專業實際或見習工作業績等佐證材料掃描后發到指定的報名電子郵箱里。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必須與面試(或現場答辯)時使用的證件一致。
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本《招考簡章》要求,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若因資格審查不嚴或失誤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經復核確認后,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報考人數與報考職位數如達不到3:1比例,書面請示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降低比例開考。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工作由縣考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主要采取與考生面對面溝通交流、現場答辯等方式進行。
考試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正確填寫聯系電話并保證通訊暢通,否則無法通知考試考核時間及地點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相關材料方能參加面試。
六、體檢
體檢根據崗位招考計劃數按考試考核成績等綜合情況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招考辦指定的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招考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及時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一周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予以復查一次。體檢確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體檢時間由招考辦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考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政審對象須在招考辦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學歷(人事)檔案和相關材料。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審不合格,由招考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經招考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不再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5、違法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相關部門立案調查的人員。
7、現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8、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9、截止到2013年8月底未能提交招考崗位所需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學籍檔案材料的人員。
10、不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八、公示
經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榜公示,并在桐梓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研究是否聘用。
九、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按規定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崗位簽訂聘用合同。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報考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機關、事業單位招考。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本招考簡章由桐梓縣公開招考錄(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2—6656687 6653262(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0852--6622973(紀檢部門)
附件:桐梓縣考試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8月).xls
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29日
桐梓縣考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職位表 |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名稱 |
招聘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職位代碼 |
報考條件 |
桐梓縣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 |
工作人員 |
專業技術 |
1 |
01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輕工技術與工程領域工程專業 |
桐梓縣環保局所屬事業單位 |
工作人員 |
專業技術 |
2 |
02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環境科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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