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引進經濟社會發展緊缺急需的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推進人才強區建設,實施創新驅動、推動轉型升級,建設“人才金港”,現就鎮海區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才優勢
1、區位優勢:鎮海,地處中國長江三角洲南翼的東海之濱,北瀕杭州灣,南接北侖港,東臨舟山群島,與上海一衣帶水,是寧波中心城區北部商貿商務中心、浙東生產型港口物流中心和寧波重要的臨港產業基地。
2、人文歷史:鎮海人杰地靈,是海外“寧波幫”的重要發源地,涌現了以包玉剛、邵逸夫為代表的一大批商業巨子。是著名的“院士之鄉”,擁有貝時璋、楊福家等28位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并涌現出了連環畫家賀友直、油畫家陳逸飛等20多位書畫名家。
3、產業基礎:鎮海,是浙江省最發達的縣(市)區之一,是寧波新材料科技城的重要載體,形成了以寧波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省鎮海經濟開發區、寧波市國家大學科技園等產業區塊為主體的石油化工、裝備制造、港口物流、高教科研等產業集群,吸引了荷蘭阿克蘇諾貝爾、美國約翰迪爾等一批跨國公司和國內外著名企業落戶。
4、創業平臺:鎮海創業創新氛圍深厚,完善“項目+人才”全方位服務的“媽媽式”服務聯盟,引進了一大批高端創業項目和高層次人才。建立了清華校友創業創新基地、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寧波西電產業園、中科院寧波材料所初創產業園等重大人才科技創新平臺。坐擁中科院寧波材料所、寧波大學、寧波工程學院、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為創新創業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持和科技保障。
二、引進對象和重點
面向海內外引進具有國際國內先進技術水平,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發展前景較好的科研成果或項目,能夠突破產業關鍵技術、發展高新產業的科技領軍人才和高層次創業人才。重點引進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裝備、海洋高技術、節能環保、文化創意等重點產業以及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緊缺急需的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
三、申報條件
(一)創業人才條件
1.一般應在海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
2.一般應有海外創業經歷或曾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擔任過中高級管理或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帶有成熟的創業項目與計劃,且其技術成果國內領先,符合鎮海區產業發展要求,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并能實施產業化;
4.創業團隊成員每年在鎮海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5.自有資金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創業投資的30%以上,或投入企業的實收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項目申報人應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二)創新人才條件
1.一般應取得博士學位且引進后每年在鎮海工作時間應在6個月以上,柔性引進服務3年以上且每年在鎮海工作時間不少于2個月;
2.在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重大項目、關鍵技術或新興學科的研究工作,或在國際知名企業、高端服務業、金融業等機構中擔任中、高級管理或技術職務2年以上,熟悉相關領域業務和國際規則的專業技術人才或經營管理人才;
3.具備較高的科技創新能力,其研究專業符合我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學術技術成果處于該領域前沿,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四、扶持政策
(一)創業政策
創業項目經洽談和專家評審,評選出推薦項目和儲備項目,對推薦項目按一類、二類、三類確定推薦類別。特別優秀的項目,實行“一事一議、上不封頂”的政策。
1.創業啟動資金資助。按推薦類別和實際投入,分別給予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無償資助。對2名及以上的海外優秀創業團隊,每增加1名,創業啟動資金增加20萬元,增加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優先推薦為國家、省“千人計劃”或寧波市“3315計劃”,入選者可另行獲得最高2000萬元的創業創新經費資助。
2.提供辦公和生產用房。在指定場所租用辦公用房和生產用房的,按推薦類別,3年內免費提供3000、1000、500平方米以內的用房;在鎮海自行租用辦公和生產用房的,給予租金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20元/平方米/月。
3.生活用房補貼及安家補助。3年內免費提供100平方米以內的生活用房,或給予1800元/月的住房補貼。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和人才公寓政策。
4.貸款貼息補助。提供1000萬元以內貸款貼息補助。
5.項目獎勵。對有風險投資或企業投資跟進、發展較好的,按風投或企業投資額的10%以內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6.優先獲得資助。優先推薦為各級人才培養工程人選,入選的可獲得科研經費資助。
7.獲得國家、省“千人計劃”、寧波市“3315計劃”的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落戶我區并確保項目唯一性的,根據區有關政策,可不參加評審,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直接列入相應類別的推薦項目。
(二)創新政策
1.實行易地安家補助。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和人才公寓政策。
2.優先獲得資助。入選國家、省 “千人計劃”、寧波市“3315計劃”或為國家、省部級重點人才或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每年可獲得15萬元以內鎮海區政府特殊津貼,并另行獲得最高2000萬元創業創新經費資助。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直接入選區“121人才培養工程”,可獲得10萬元以內學術科研津貼。
3.柔性引才補貼。對柔性引進的,按在鎮海工作時間發放生活補貼,屬國家、省“千人計劃”或省部級重點人才的,每月發放5000元的生活補貼;屬市“3315計劃”、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才的,每月發放2000元的生活補貼。
4.實行工作津貼。企業高薪聘請的年薪30萬元以上的,按其所繳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給予工作津貼。
(三)引才薦才政策
1.對于經人才服務機構、各類社會組織和個人推薦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引進后5年內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特支計劃”、省“千人計劃”、寧波市“3315計劃”或其他相當層次的,給予推薦方60萬元以內的獎勵。
2.推薦引進國家、省“千人計劃”創業人才,攜帶申報“千人計劃”時原項目來我區創業落戶且獲得我區扶持的,給予推薦方10萬元以內的一次性獎勵。
五、申報方式
創業人才申報受理時間為2014年9月-12月31日,2015年3月-4月組織評審,創業項目經評審確定、簽約落戶、啟動運營后實施政策扶持。創新人才常年受理申報,經推薦與相關企業簽約、人才到位后實施政策扶持。
詳情登陸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zhhrss.gov.cn)和鎮海招商網(www.zhzsw.net)查看。
聯系單位:寧波市鎮海區經濟合作局
聯 系 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086-574- 86297811
電子郵箱:zhrc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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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寧波市鎮海區創業人才報名表.doc
2、寧波市鎮海區創新人才報名表.doc
寧波市鎮海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