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海洋開發研究院決定面向寧波大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海洋開發研究院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國家海洋局與寧波市人民政府聯合組建的全民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實行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主要工作職責:
1、實施海洋軟科學研究項目,協助海洋管理部門制定區域海洋戰略規劃和海域、海島等海洋開發保護管理的規劃與法律法規,為各級地方政府海洋管理、海洋公益活動、海洋經濟發展提供科學與技術支撐。
2、開展寧波及周邊區域海洋環境污染及生態效應、海洋生態系統損害評估與修復技術的研究與示范,為各級地方政府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提供科學依據。
3、為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提供“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海域使用論證”等技術咨詢服務。
開發院成立以來,已承擔《東海油氣田在寧波上岸基地的路由勘測與研究》、《海島風能海水淡化組合體系研究》、《浙江省“十二五”海洋環境保護與利用規劃》、《寧波市“十二五”海域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浙江沿海重大污染災害事故應急反應體系研究》、《寧波市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規劃》、《浙江省相關縣(市、區)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海域使用論證”》等國家及省、市有關科研項目數百項。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寧波市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海洋軟科學研究 |
專業技術 |
4 |
海洋經濟運行評估與風險研究 |
會展經濟與管理、行政管理、會計、市場營銷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
面向寧波大市 |
1、年齡35周歲及以下; 2、大專學歷的需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文 秘 |
管理 |
1 |
辦公室日常行政事務 |
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學教育專業;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寧波大市 |
年齡30周歲及以下 |
注:年齡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港澳、國外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時,須已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9時-11時,下午2時-5時)。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寧波海洋開發研究院(寧波江東科技園區清水橋路535號新城國際大廈一樓大廳),電話:0574-87319969-602,郵箱:qyp711@hotmail.com,聯系人:邱老師。
3、報名辦法:先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1),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位證)、勞動合同或養老交費憑證、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報名。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5、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在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上公布。請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于考試前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或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具體考試科目由我院委托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8月31日上午09時至11時,地點和具體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公布,并電話通知入圍面試人員。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面試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放棄面試空缺入圍名額不遞補。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序。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海洋與漁業局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辦理錄用手續的同時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306337
附件:
寧波海洋開發研究院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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