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是溫州市交通運輸局下屬企業化管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根據《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和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1、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4年溫州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2、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審查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7日—11月8日
2、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地點:溫州市溫州大道南郊工業區43號開元大樓9樓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辦公室。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函件報名。請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原件掃描后發送至wzjt0577@163.com郵箱,原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審查。報名日期以郵件發送日為準,逾期報名無效。
咨詢電話0577-88577695。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溫州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1份;三張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其中一張照片粘貼在報名表上。通過函件報名的應聘人員,照片可在資格復審時提供。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并認真填寫《溫州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經審查符合條件,取得相應招聘崗位考試資格。
2、溫州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將對應聘者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現場報名并經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11月14日到溫州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領取準考證;函件報名的,通過網上資格初審后還須在11月14日到溫州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者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領取準考證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資格審查后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不開考。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分數評定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筆試以《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00分)、《基本素質測驗》(滿分100分)為主要內容,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后,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面試對象。
筆試時間和科目:2014年11月15日
上午9:00——11:0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質測驗》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凡在面試前3天,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向溫州市交通運輸局書面確認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其他出現的面試空缺情況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筆試、面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對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總成績亦相同,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
(四)體檢與考核
體檢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的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標準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負。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標準執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的體檢或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人才網和溫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
五、其他
1、招聘相關事宜將在溫州人才網和溫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上公布,請及時登陸查詢。
2、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博士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4、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5、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6、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7、本公告公示期自2014年10月29日起至11月6日止共7個工作日。考生對用人單位的專業設置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8、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考試范圍參考溫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公布的《2014年命題服務筆試科目考試大綱》,招聘單位和有關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9、其他未盡事宜,參照《2014年溫州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執行。
附件:1.2014年溫州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溫州市交通運輸局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