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市直及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據《哈爾濱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哈人聯[2004]19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哈爾濱市市直及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在編工作人員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
二、招聘數量
此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81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如下網站:
(一)哈爾濱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站
(http://www.hrbsyzp.com)
(二)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hrblss.gov.cn)
(三)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harbin.gov.cn)
(四)全國招聘信息公共服務網站
(http://www.cjob.gov.cn)
上述網站登有《哈爾濱市市直及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
三、招聘對象
(一)社會人員;
(二)應屆畢業生(2012年、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其中: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也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三)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一般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文化學歷;18周歲以上,管理類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專業類40周歲以下(1974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報考專業類崗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9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
(二)下述人員不能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或有報考不誠信記錄,且處理期未滿的人員;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具體回避關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現役軍人;
6.2015年及以后畢業生。
五、報考程序和方法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4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6日18:00,請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報名。報名網站:哈爾濱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站(http://www.hrbsyzp.com)。具體報名流程詳見報名網站流程圖提示。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期間,各崗位報名人數將適時統計公開,考生可自行查詢,選擇報考崗位。
2.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
3.報考人員必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身份證號填寫要準確無誤,否則責任自負)。
4.網上報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電子照片,須為近期證件照。
5.關于招聘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界定時間: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4年11月10日。
6.管理類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達不到1:5和專業類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達不到1:3的,將縮減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對于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報其它崗位的機會。具體事宜見報名網站或電話通知。
7.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閱讀《誠信承諾書》,信守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填寫信息不準確,填報畢業證專業名稱與《招聘計劃》專業名稱不一致的,不予通過。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如果為了獲得筆試資格而填寫與畢業證上專業不一致的信息,筆試后資格審核時,將被取消資格。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與《招聘計劃》要求不一致或弄虛作假不守承諾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一經查實,也將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以下情況的按專業名稱一致對待,可以通過資格確認:一是考生填寫專業與《招聘計劃》專業名稱一致,只有連接詞不同,如“與”、“及其”、“與其”、“和”、“及”等或多“專業”、少“專業”兩個字(類似詞語:“方向”、“管理”、“工程”、“藝術”、“技術”、“碩士”等),多“學”、少“學”一個字(類似字:“班”等)的類似情況,可以審核通過;二是考生畢業證專業名稱在《招聘計劃》中表述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專業名稱的,如考生畢業證專業名稱為“繪畫(中國畫)”,而《招聘計劃》表述為“繪畫”、“中國畫”專業等的類似情況。
8.筆試報名費采取網上繳費方式,報考人員須及時開通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辦理相關業務。網上繳費時間可延長至2014年11月17日18:00。未按期繳費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改報不成功人員,可返還筆試報名費,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報名網站通知。
9.報考人員須隨時關注報名網站更新信息,以免影響考試。
10.政策及技術咨詢電話詳見報名網站。
(二)政策加分
到我市農村基層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村村大學生行動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本次招聘筆試成績加5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期滿后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5分。網上報名結束后,由市招聘主管部門在筆試前進行政策加分現場審核(具體時間和地點網上另行通知)。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預計在2014年11月26日9:00至12月3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分為三個步驟:筆試、資格確認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擬定于2014年12月上旬(以筆試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2.筆試科目及分值:管理類考《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每科滿分為100分,共計200分,《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考試時間為1小時30分;《申論》考試時間為2小時。專業類考《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知識》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論知識、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常識、國際國內時事、科技知識、歷史地理常識及哈爾濱市情,滿分為50分,考試時間為1小時30分;《專業知識》主要考察考生所報崗位所需知識掌握程度,滿分為150分,共計200分,考試時間為1小時30分。以上除《申論》外,均為客觀化題型。
3.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如本人二代身份證丟失,可持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其它證件無效。如因證件不全,無法參加考試,責任自負。每名考生需準備黑色碳素筆、2B鉛筆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準帶入座位,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4.查詢筆試成績。筆試結束一周后,請登錄報名網站,輸入用戶名及密碼,即可查詢。
(二)資格確認
1.資格確認人選的產生。筆試結束后,將筆試卷面分數與政策加分的分數相加合成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現場資格確認人選。對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由市招聘主管部門對筆試成績進行綜合分析后設定筆試合格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也可進入現場資格確認;既達不到比例又達不到合格線的取消此崗位招聘或縮減招聘人數。考生只考單科或單科成績為零的不能進入資格確認。現場資格確認過程中,如有自愿放棄現場資格確認,以及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市招聘主管部門將按照招聘比例依次進行補充。現場資格確認結束后形成的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網站上公布。面試名單公布后,將不再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因素影響其他考生面試。
2.現場資格確認。考生持本人報名登記表(網上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派遣證(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以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為準),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現場資格確認初審。
(三)面試
1.面試規則。管理類面試由市招聘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專業類面試在市招聘主管部門指導下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管理類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測評其綜合素質;專業類主要采取情景模擬的方式,測評其專業實際運用能力。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達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相加合成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將進行加試。
七、體檢和考核
進入體檢人員,由市招聘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負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復檢機會。復檢項目由組織單位會同復檢醫療機構確定。復檢過程中如果發生不可預料的事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處理,組織單位不負責處理。考生須認可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方可參加復檢。體檢及復檢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體檢過程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考核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請關注報名網站或用人單位通知。
八、辦理試用期手續
市招聘主管部門將合格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用人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簽定聘用制合同,進行合同鑒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在各高校規定的畢業時間前未取得報考崗位所需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情況下,應與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簽訂《聘用臨時協議》,期間可到用人單位上崗實習。待正式畢業后辦理聘用手續,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待遇。
九、招聘紀律和組織
為使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有關規定和要求,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考務安排。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弄虛作假、不守承諾或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對其處理。
招聘工作由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特別提示:
1.本次招聘考試考場將使用先進安檢設備和無線電屏蔽設備,考場外將配備無線電監測車進行不間斷巡查。任何攜帶各類電子產品、無線電設備或其他帶有信息存儲、傳遞功能的違禁物品進入考場的,一經查實被確認為作弊的將嚴肅處理。
2.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網站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
3.請考生在體檢前要注意休息,避免劇烈運動和情緒激動,保證充足睡眠。不飲酒,不吸煙,飲食以清淡為主,以免影響體檢結果。
附件:《哈爾濱市市直及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