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2014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2012]166號)有關規定和烏海市2014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實施方案,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公開招聘計劃
根據人才需求情況,本次計劃招聘7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使用編制)。此外,計劃招聘30名社會化聘用人員(不使用編制、實行社會化聘用管理)。詳情請閱讀《烏海市2014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烏海市民兵訓練基地公開招聘民兵武器裝備倉庫看管人員簡章另行發布。
二、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烏海戶籍或(烏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畢業生年齡可以放寬到32周歲(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定向招聘在烏海服務期滿的六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烏海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學歷可以放寬到全日制專科,并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名條件。
應聘人員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年齡、健康等基本條件,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崗位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為準。國外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所學專業符合崗位要求。
應聘人員只能報考1個事業單位工作崗位(使用編制管理)。同時,可以兼報1個社會化聘用崗位(不使用編制、實行社會化聘用管理)。市內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和在讀全日制研究生不得報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烏海市2014年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本次公開招聘實施工作。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6日-13日共8天。報考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在截止時間2014年11月13日18∶00前未提交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視為自動放棄。
2、報名地點。烏海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濱河新區學府街奧體中心D區,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車到烏海職業技術學校站即到)。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應聘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并填寫《烏海市2014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張,報名表自行打印。
4、報名要求。報名時考生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報名登記表。
報考者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過程、特別是在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5、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為強化考生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者在報名時,由本人簽署《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因事需由他人代辦報名手續的,必須在領取準考證前由本人簽署,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6、資格初審。報考資格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合格,并由審核人簽字確認,即完成報名手續。
7、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憑二代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開考比例。招聘計劃人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5以上方可開考。定向招聘六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崗位,開考比例可以降低到1:4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可以適當降低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三)考試。
1、考試方法。考試分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
公共科目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共科目筆試滿分100分。
2、筆試成績加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一要求,對于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3、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4、面試人員確定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 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凡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取消面試或消減該招聘計劃數。
5、面試。主要測試與崗位相適應的能力或技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6、考試時間。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考試地點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另行通知。
7、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政策加分。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
8、成績公布。考試結束后,將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考試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專業所需人數的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四)考核。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實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評價擬聘考核人選的綜合素質,考核合格者列為擬聘體檢人選。因擬選考核人員自動棄權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五)體檢。考核合格人員到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要求執行。報考者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出現崗位招聘計劃空額,按照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擬聘人選。根據考試成績、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
(七)公示。對擬聘人選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經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為聘用人員。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列入事業編制管理,執行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待遇。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六個月,新進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年,試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員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社會化聘用人員簽定勞動合同,不列入事業編制,實行社會化聘用管理,工資待遇參照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工資標準確定。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新進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延長至12個月。
五、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者在本次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監督舉報電話:0473-12388(市監察局執法監督室),0473-6985919(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其他事宜
公開招聘工作期間,有關事宜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招聘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并設立咨詢電話。咨詢電話:0473-3998390、0473-6985712
烏海市2014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