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信息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信息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信息中心為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主要承擔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地質資料接收和服務利用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共2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中心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
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附報名表(一)和電子證件照(樣式見附件2)。
省國土資源廳信息中心專用郵箱:Zjdlrxxzx@Zjdlr.gov.cn。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2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5倍,否則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面試以40%和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在杭州市內舉行。筆試時間擬定于11月29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行業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的專業性、技能性知識。行業基礎知識為國土資源管理相關知識,約占總分值的20%;專業、技能知識主要包括招考專業和從事崗位工作所需的專門性知識,網絡管理崗包括網絡技術、網絡管理和信息安全等知識;數據管理崗包括測量學、數據庫技術(如Oracle)、程序語言(如VC++)、地理信息系統設計與開發應用(如ArcGIS)和遙感圖像處理(如ERDAS)等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攜帶報名表(普通證件照片一式2份)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職稱、職業資格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要求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水平、語言表達、溝通協調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比例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網站(www.zjdlr.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省國土資源廳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 0571-88877560,88877551(徐先生、屠先生)。
附件: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信息中心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