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我委直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工業經濟研究所系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公益一類,財政適當補助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我省工業和信息經濟產業政策研究與決策咨詢工作職能。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
浙江省技術創新服務中心為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的公益二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技術創新方針政策,開展技術創新服務,對技術開發項目進行扶持和管理;向省內中小企業提供科技成果信息,協助組織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的認定和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3個崗位共3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應聘者報名時應已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
2、專業。按照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本次報名采取郵寄的方式。報名材料以寄信地郵戳時間為準,自招聘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止,逾期者視為無效報名。來信請寄: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武林廣場東通道省科協大樓13樓(1309室),郵編:310006,請在信封上注明“應聘”。
2、報名材料:
(1)報名表(詳見附件2)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勞動(聘用)合同、獲獎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套),復印件一律不退還。
3、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5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話、短信方式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全部招聘崗位不設最低開考人數比例,按實際報考人數安排考試。若出現符合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超出對應崗位招聘數5倍以上的,招聘單位則根據應聘者學歷證書、代表性科研論文等情況進行綜合認定并按每個崗位不超過5人的標準確定邀請參加面試人員,其中省部級以上獎項獲得者將優先受邀參加面試。
(二)考試
考試采用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應聘者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或在規定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可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省經信委網站(http://www.zjjxw.gov.cn/ztzl/yggcnew/,陽光工程專欄-非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招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人事處、監察室):0571-87052707、87058101;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經信委:0571-87052707(人事處)、87058101(監察室);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我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228280(張女士)
附件:1、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表.rar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