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公告
針對我市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缺編的現狀,根據保定市委組織部、保定市人社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暫行辦法》(保人社發[2011]70號)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招聘單位、崗位及所需具體條件見附件《涿州市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并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在18周歲(1995年8月27日以前出生的)至30周歲(198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的)。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條件: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調查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它情形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的工作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采取現場報名方法,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其中某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名額三倍時,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數量。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8月27日至8月28日。
報名地點: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范陽中路291號)一樓西大廳。
3、報名基本程序為:
①應聘人員在保定人才網(http://www.bdrc.com.cn,下同)或涿州市政府網站下載并按要求填寫《涿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用A4紙打印兩份;
②應聘人員到資格審查處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須出示下列材料: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人才存檔人員持個人委托代理人事檔案合同書)、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下同)的原件和復印件及符合應聘崗位條件的相關證件材料。對所提交信息不實,甚至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者,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資格。
③資格審查合格者,到收費處繳納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
④憑繳費發票和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表》(一式兩份)到匯總登記處編號,將一份附相關證件復印件的《報名表》交收表處,另一份由應聘人員交匯總登記處;
⑤到匯總登記處拷貝應聘人員電子版《報名表》和照片,其中《報名表》中電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頭像、紅底彩色、小2寸,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寬高比例為1比1.2-1.4左右,上傳到《報名表》照片粘貼處(具體要求詳見《報名表》備注)。
領取《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于2013年9月4日至9月5日到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大廳,憑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繳費發票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內容、時間、地點
1、筆試。由市招聘辦組織進行。報考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入場參加考試。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占個人總成績的50%。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文秘知識、時事政治、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等內容,滿分為100分,按照招聘崗位3:1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筆試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在保定人才網、市人社局公開欄及涿州市政府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筆試時間: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鐘。
筆試地點:涿州市勞動技工學校(華陽東路)。
進入面試的人員2013年9月12日至9月13日到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大廳,憑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
2、面試。由市招聘辦組織進行。按照招聘人員報考職位分類進行,記分方法采用體操打分法,每個面試評議組由七名考官構成。考官由外聘專家擔任。面試題目根據各招聘崗位需求條件和應掌握的基本技能,由考官在封閉狀態下擬定。
同一職位同一組別面試結束,當天即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個人總成績的50%。
個人總成績=筆試得分×50%+面試得分×50%。
每個面試室均設監督席,由一名監察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并實行入闈管理,確保面試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面試時間:2013年9月15日上午(每人6分鐘)。
面試地點:涿州市勞動技工學校(華陽東路)。
(三)體檢
1、根據個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考核程序人員。個人總成績并列時,優先進入體檢、考察考核的順序為:面試成績高的、普通院校畢業學歷層次高的、符合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畢業時間早的。
2、體檢由招聘辦組織,指定市(縣)級以上醫院完成。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由考生直接交體檢單位。
3、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允許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4、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與參加體檢人員名單等同時公布在保定人才網、市人社局公開欄和涿州市政府網站上。
(四)考察考核。由用人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對通過考試及體檢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核,并做出合格與否的決定。考察考核時,擬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檔案、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相關證件材料原件。
(五)公示與聘用。
1、依據各招聘崗位的考試成績及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在保定人才網、市人社局公開欄及涿州市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有人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公示結束后,在體檢、考核、公示期間出現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而空出的崗位,按應聘該崗位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次,總成績并列時,按優先進入體檢、考察考核人員的順序確定遞補人員。
4、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市招聘辦向考生核發《聘用通知》,考生憑《聘用通知》到市財政局、環保局和藥監局辦理報到手續,并填寫《涿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章后,報市人社局審批。
5、用人單位對已錄用人員,適時組織崗前培訓;應聘者自接到報到通知的10日內應及時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而出現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6、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員工資待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被聘人員須在用人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期滿方可變動聘用單位。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咨詢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12—3855215
市財政局:0312-3660033
市藥監局:0312-3617718
市環保局:0312-3853008
四、監督電話
市監察局電話:0312—3979051
涿州市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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