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蘇省鎮江市國土資源局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鎮江市位于江蘇省蘇南板塊,地處長江三角洲,同屬上海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因工作需要,根據《公務員法》等文件規定,經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鎮江市國土資源局面向全國選調公務員1名、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6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詳情請登錄全國公共招聘網、國土資源部網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人員考錄欄、江蘇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鎮江市國土資源局、鎮江人才在線(www.hrol.cn)網站查詢。
2013年8月15日
2013年江蘇省鎮江市國土資源局選調
工作人員簡章
鎮江市位于江蘇省蘇南板塊,地處長江三角洲,同屬上海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因工作需要,根據《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經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鎮江市國土資源局面向全國選調公務員1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6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和對象
1、30周歲以下(198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碩士以上學位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3、01職位選調對象為公務員,02-05職位選調對象為參照管理工作人員,06-09職位選調對象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上述對象為新錄用人員的,需見習期滿且考核合格;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擬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調: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在處分期或者處分期滿未超出該處分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名參加選調的其它情形。
鎮江市國土資源系統工作人員不參與選調。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考職位查詢
具體選調計劃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3年江蘇省鎮江市國土資源局選調計劃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或現場進行。
1、網上報名:將《2013年江蘇省鎮江市國土資源局選調報名表》(可從公告網站下載)填寫完整后發送至zjgtzyjgk@163.com(以收到郵件回復確認為準)。并將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職位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于2013年9月5日前寄至江蘇省鎮江市國土資源局組織人事處(以郵戳為準)。
2、現場報名:現場報名人員請攜帶填寫完整的《2013年江蘇省鎮江市國土資源局選調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職位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報名地點報名(節假日可預約)。報名地點在鎮江市國土資源局組織人事處(江蘇省鎮江市斜橋街75號)。
3、報名時間:2013年8月15日9:00-9月3日16:00。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職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材料要真實、準確,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一致且由本人親筆簽名。
2、報考人員均需在《2013年江蘇省鎮江市國土資源局選調報名表》中附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另提供相同尺寸紙質照片3張。鎮江市國土資源局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自報名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選調條件人員發放資格復審通知。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資格審查時所用身份證的號碼必須與筆試、面試、體檢、錄用等環節使用身份證的號碼一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4、本次選調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選調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2013年9月4日9∶00~16∶00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減少計劃或取消職位在鎮江市國土資源局網站上公布。
三、資格復審
筆試前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地點在鎮江市國土資源局,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同時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現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相關身份證明材料等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干部人事部門印章)。曾獲得的榮譽證書或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文字材料或發表的文稿原件可一并提供。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不按期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和國土業務知識,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范圍。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二)面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選調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3倍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擬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職位缺額時,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調動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鎮江市人社局和鎮江市國土資源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符合選調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員調入后必須服從鎮江市國土資源局的工作安排,且服務年限不低于五年。
七、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弄虛作假、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
鎮江市國土資源局0511—85246827
鎮江市國土資源局丹徒分局0511—89882679
鎮江市國土資源局京口分局0511—89985008
鎮江市國土資源局潤州分局0511—85985117
鎮江市國土資源局新區分局0511—83373531
報名電話:0511—85246827
傳真:0511—85246822
監督電話:0511—85246729
郵編:212001
本簡章由江蘇省鎮江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
鎮江市國土資源局
2013年8月15日
江蘇省鎮江市國土資源局
筆試試題推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試題
筆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真題
面試常見問題匯總: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面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真題
事業單位考試大綱: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