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特殊藝術專業人才招聘工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的文件精神,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招聘緊缺技術藝術專業人才。為確保這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單位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1、舞蹈編導3名。
2、聲樂演員3名。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和技能;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5、舞蹈編導:中專以上學歷,舞蹈或民族歌舞專業,35周歲以下。
6、聲樂演員:本科以上學歷,音樂學專業,30周歲以下。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測試、考核、體檢、公示和錄用等程序進行。
三、組織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3年8月15 日—24日,報名電話:0771-5078023,聯系人:吳丹萍18607804408
(二)報名地點:廣西崇左市花山民族文化藝術傳承創作中心(崇左市職業技術學校食堂三樓)
四、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201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對于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報考人員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或發現不符合資格要求,一經查實,立即予以取消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的資格。以上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張。
五、專業測試
(一)舞蹈編導崗位測試要求
1、基功組合:組合必須有跳、轉、控制、平衡、軟開度等。動作自選,音樂自備,時間3分鐘內。
2、民族舞組合:民族舞屬性、動作自選,音樂自備。時間6分鐘內。(組合中必須有3-5個民族舞種)
3、即興舞蹈:現場抽題,在10分鐘后即興表演一段舞蹈,時間3分鐘內。(音樂由命題組出)
4、其他才藝展示。
(二)聲樂演員崗位測試要求
1、聲樂:自備歌曲兩首,其中一首為現場鋼琴伴奏,另一首為OK伴奏。
2、視唱。(由命題組出題)。
3、其他才藝展示。
(三)測試時間地點
1、時間:2013年8月28日上午9:00—12:00
2、地點:崇左市花山民族文化藝術傳承創作中心(崇左市職業技術學校食堂三樓)。
六、考核體檢
(一)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進行。招聘單位根據應聘者的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
(二)考核內容。主要考察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被考核對象的應聘資格條件及相關材料進行復查。考核時將全部考核內容加以量化,進行評分比較,考核分數達到60分以上和評價等次為合格以上方為考核合格。
(三)考核工作要求。考核小組成員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2人以上組成。考核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核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核結束后形成書面材料,明確提出考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班子討論通過,報主管部門核準。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考核工作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備案。
(四)體檢 。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5〕29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2007〕37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0〕2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如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招考機關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公示聘用
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崇左市文化局按程序報崇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批準聘用后,按有關程序辦理入編、工資等手續。聘用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工作紀律
(一)考試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出現其他違紀情形的,按照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崇左市文化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