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面向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公辦教師公告
為適應我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決定于2015年1月組織我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在高校設點面向2015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中小學教師170名。具體招聘崗位見《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面向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公辦教師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屬鎮區學校的,須服從鎮區文體教育局(教育事務指導中心)統一調配,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優秀2015年應屆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5.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所學專業的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4年版)》(附件2);
6.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12月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逾期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學教職員聘用(聘任)制實施辦法》處理);
7.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8.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在湖南師范大學設考點,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加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的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現場報名,每位應聘者只能報名參加一個崗位的應聘,網上報名審核不通過的,不接受現場資格審查確認。
2.網絡報名時間:網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5日17:30(網絡報名系統于2015年1月5日17:30關閉),考生登陸中山教育信息港(www.zsedu.net)按照操作提示進行網絡報名。
3.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和地點:考生網絡報名后,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報考人員憑賬號和密碼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審核情況。審核通過人員從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報名表,由本人攜帶有關資料于2015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湖南師范大學勵德樓學生活動中心(二里半校區江邊學生食堂二樓)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未能在2015年1月8日16:00前將須帶備的材料送達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4.現場資格審查確認須帶備的材料:(1)《中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報名表》(從系統導出打印);(2)《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須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復印件(原件備驗);(3)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學習成績單、教師資格證(可于2016年12月前取得)、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原件備驗);(4)尚未簽訂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5)簡歷及有關證書、證明材料等。
(二)確定參加考試人選。
由招聘單位審核報名資料,根據報考人員的學歷、學習成績排名、專業素養、特長、在校內院(系)的學生會(或團委)的干部任職經歷、在校內社團的任職情況、所獲獎學金及校級以上獎勵等情況,擇優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考試人員。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3比例的(特殊教育崗位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2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崗位擬招聘人數為1且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3比例的(特殊教育崗位報名人數不足崗位擬招聘人數1:2比例的),該崗位不予開考。
招聘單位在報名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入圍筆試人員有關筆試的安排和相關事項。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其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60分。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1.筆試(滿分100分)。采取閉卷形式,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組織,考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師德規范、時事政治等。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招聘單位依據合格考生筆試成績從高至低的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入圍人數組織面試。招聘單位在筆試工作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在報名地點公布筆試成績,并電話通知入圍面試人員有關面試的安排和相關事項。
2.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教育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等內容。面試結束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人員情況表》上簽名確認。
面試結束后,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考察及體檢對象。根據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的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考察及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各項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簽訂就業協議。
招聘單位現場與考察及體檢對象簽訂就業協議,因考察、體檢、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五)考察。
主要考察其思想、學習等方面的表現及主要優缺點,并進行資格復查,其方法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六)體檢。
體檢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其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七)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考察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中山教育信息港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擬聘人員畢業生接收、聘用等手續。最終聘用情況以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查結果為準。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臺新職業網及湖南師范大學就業導航網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
2.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
3.因個人原因在畢業后半年內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
4.不服從組織調配者;
5.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6.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
7.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8.放棄聘用資格者;
9.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60-89989922、89989928,監督投訴電話:0760-89989217。
附件:
1.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面向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公辦教師崗位表
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4年版)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面向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公辦教師崗位表.rar
附件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4年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