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蒙古語授課和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關于印發<政府開發基層公益性崗位招募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實施方案>的通知》(錫人社發〔2014〕215號)文件要求,經旗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旗公開招募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公益性崗位,為確保招募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募人數
每個蘇木鎮招募2名、嘎查村招募1名,共計招募77名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充實到蘇木鎮綜合服務中心、嘎查村從事農村牧區生態防護、林業協勤和動物疫病防治等基層公益性服務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
二、招募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畢業于2009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未就業的應往屆蒙古語授課和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
(二)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端正;
2、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業務能力和身體要求;
3、具有蘇尼特右旗戶籍(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
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認定條件:
1、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職工優待證》家庭的大學生;
2、持有《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經民政、扶貧部門認定的農村牧區特困救助范圍內家庭的大學生;
3、經教育部門認定在校期間有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的大學生;
4、經民政、殘聯部門認定的烈士子女、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大學生;
5、經各高校認定和建檔,因各類不可預見性事件導致經濟困難家庭的大學生。
蒙古語授課畢業生認定條件:大學期間蒙古語授課的高校畢業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經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在校學生,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4、目前在崗的各類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5、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募方式
(一)嘎查村崗位優先使用居住地符合崗位條件人員,居住地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相互間不存在競爭的,免試直接進入體檢;存在相互競爭的,通過考試競爭上崗。居住地沒有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按就近原則,將崗位條件放寬到本蘇木鎮,或臨近蘇木鎮、嘎查村。
(二)賽漢塔拉鎮政府所在地2個崗位不受居住地限制;其他蘇木鎮政府所在地2個崗位在本蘇木鎮范圍內不受居住地限制;
(三)同等條件下具有草原、林業、生態、法律、畜牧、獸醫等相關專業者優先錄用。
四、招募程序
(一)報名
1、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網站:蘇尼特右旗政務網(進入政務門戶網站首頁后鏈接下方的“人社局”,進入蘇尼特右旗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選擇“政務公開”后,點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1月5日至1月9日。
2、報考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報名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數碼彩照(照片背景為白色,無邊框)。否則,不予資格審查。
3、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公益性崗位,分別點擊報名表中的“報考單位”和“報考職位”選擇蘇木鎮和嘎查村進行崗位填報。
4、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高校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
5、不按照報名表格要求填寫報名表的,將不予審核通過。報考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6、報考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取消聘用資格。
7、如在報名期內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達不到崗位需求數,則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并將報名條件放寬至其他蘇尼特右旗戶籍2009年--2014年全日制專科及以上畢業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二)交費
1、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10室進行交費,每人70元。報考人員在交費時須攜帶人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還須攜帶相關部門出具的貧困家庭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交費時間:2015年1月 6日至1月 13日(1月9日、10日休息),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2、符合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可減免報名費。
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免收費用,2013年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
(三)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審核未通過的,將及時在《報名登記表》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及時注明需要補充的內容,并退回報考人員補充。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1月6日至1月13日(1月9日、10日休息)。
2、招募中涉及的有關報名條件、資格條件等方面的問題,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3、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并交費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因不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導致未能參加筆試的,后果自負。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須在2015年1月14日至1月16日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考試內容為上崗人員應具備的綜合知識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參考教材。
3、筆試試卷分蒙漢兩種試卷,應聘人員必須按照報名時選擇的答題語種進行答題,同一試卷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
4、筆試成績和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第一時間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門前公布。報考人員也可以網上查詢筆試成績。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在筆試成績公布后進行。
資格復審地點:蘇尼特右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7室。
2、按照報考崗位1:1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或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招募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聘用資格。
5、對于居住地符合崗位條件、不存在競爭關系,免試直接進入體檢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筆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6.資格復審須攜帶的資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
(4)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所在社區或嘎查村出具的居住地證明材料原件;
(6)屬于貧困家庭的,還須攜帶貧困家庭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旗直相關業務部門出具的貧困家庭證明材料原件。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參照執行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在旗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被取消資格的,從通過資格復審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因筆試成績并列超出計劃招募人數的,組織成績并列考生加試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確定擬招募人員及公示
1、根據資格復審、體檢結果確定擬招募人員。
2、對擬招募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公示,公示期為5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辦理招募手續。對反映有影響招募問題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公示后出現空缺名額的,從通過資格復審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九)聘用及待遇
1、對經公示后確定聘用的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其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限2年,服務期滿后服務協議自動解除。
2.農村牧區生態防護員從到崗之日起,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發放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0元,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本人承擔。
3、聘用人員要自覺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年終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其獎懲的重要依據。
五、紀律與要求
(一)用人單位負責人和招募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時,應當回避。
(二)嚴守工作紀律,增強保密觀念和責任意識。如發現工作人員違規違紀等現象,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在招考過程中,報考者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或采取其它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我旗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本方案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