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青島市市南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定和要求,2014年青島市市南區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13人(詳見《2014年青島市市南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應聘人員年齡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附件1);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校學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現場集中報名的方式。具體按以下程序進行:
1.個人網上下載報名表格。
報考人員網上下載并填寫《2014年度青島市市南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3)。填報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實者,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時間:2015年1月7日至1月9日(9:00-11:00,13:30-16:00)。
3.報名地點:青島市市南區教育研究指導中心(青島市市南區洪澤湖路2號甲,南京路小學旁)。
4.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考生2張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014年度青島市市南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及《考生誠信承諾書》各一份;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及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齊全的方可進行資格審查,未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的,不予報名參加考試。
5.筆試準考證領取
通過報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方可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事另行在青島市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網(www.qdsnhrss.gov.cn)上通知。
6.報考比例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1:3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進行資格復審,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代管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統一筆試
1.根據招聘崗位需求,筆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相關知識和應用以及綜合知識等。筆試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筆試時間:2015年1月17日9:00—11:30
2.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根據招聘計劃和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進入面試人員的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網上公布。
3.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4.成績將在青島市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網(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嚴格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規程》(青人辦發〔2009〕14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29號)組織實施。
面試環節分為專業測試、說課及答辯。有關面試具體事宜詳見青島市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網(www.qdsnhrss.gov.cn)公布的面試工作方案。
1、教師專業測試
(1)根據招聘崗位特點考察考生的專業技能、專業知識。
(2)專業測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2、教師說課及答辯
(1)說課主要考察教師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教學思想。具體內容根據專業和崗位特點確定。答辯主要考察考生儀表儀態,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綜合素質等。
(2)說課及答辯成績采取百分制,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成績當天在青島市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網(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四、成績核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總成績評定:按筆試成績占40%,專業測試成績占20%,教師說課及答辯成績占40%的比例,加權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將在青島市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網(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確定體檢、考核范圍人員。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筆試)。
體檢和考核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等規定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錄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需提交筆試準考證、身份證。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
對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可從進入同一崗位體檢、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成績、取消或核減計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方案、體檢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島市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網(http://www.qdsnhrss.gov.cn)公布。有關筆試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網站。
報名及政策咨詢電話:0532-88729262 0532-88729258
咨詢時間: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監督電話:0532-88729572(工作日)
附件
1、2014年度青島市市南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計劃表.rar
2、2014年度青島市市南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
3、考生誠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