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選拔優秀人才,充實學院教師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學院發展需要,經無錫新區管理委員會同意、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無錫科技職業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戶籍不限;
5、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條件為先)。
二、報名
1、報名方法: 所有考生均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 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報名地點: 無錫科技職業學院H樓306辦公室(無錫市新區新錫路8號)
4、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無錫科技職業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見附件2),并提供所需證件原件,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應聘考試資格。
(2)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博士學歷人員還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獲得國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獎勵證書;任職資格證書等崗位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書(證明)。上述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資格審查。報名時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4)應聘人員必須以其最高學歷進行報名。
(5)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將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對少數特殊行業、特殊專業或層次要求較高,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術崗位,經市級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三、考試
考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包括教學試講、專業能力考核、公共面試三個環節,根據各環節所占比例計算出總成績。具體辦法如下:
(一)教學試講
專業面試小組通過應聘人員課堂教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教學試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占總成績的30%。
(二)專業能力考核
專業面試小組圍繞科研學術能力、代表作、以往工作成果、錄用后的崗位規劃等業務能力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并作出評價。專業水平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占總成績40%。
(三)公共面試
公共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知識、工作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價值觀等,并作出評價意見。公共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占總成績30%。
考試全部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各項成績及所占比例計算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時以專業能力考核成績高的優先。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向新區勞動人事局報批: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新區教育網和無錫科技職業學院網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人員由聘用單位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并繳納社保)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者,不再續聘。
六、咨詢電話
本公告由無錫科技職業學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0510-85343558。
七、紀律與監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科技職業學院紀委:0510-85342305
無錫市新區紀工委: 0510-81890295
無錫市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1890227
無錫科技職業學院
二〇一五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