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公開直聘職員1名,選聘(選調)職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聘崗位
直聘深圳市龍崗區職業訓練中心七級管理崗位職員兼區職業培訓學校校長1名,選聘(選調)深圳市龍崗區職業訓練中心九級管理崗位職員1名。具體職位詳見《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2014年公開直聘、選聘(選調)職員職位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高,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直聘為區職業訓練中心七級管理崗位職員的,要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現聘七級管理崗位、在八級管理崗位工作滿3年以上、在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在中級專業技術崗位連續聘滿4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聘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職員,或符合直聘其他條件的社會人員。
選聘(選調)為深圳市龍崗區職業訓練中心九級管理崗位職員的,要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現聘九級管理崗位、現聘十級管理崗位滿3年以上、符合轉聘至九級管理崗位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職員,或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學位的社會人員。
(三)綜合素質高,有創新思維。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直聘為區職業訓練中心七級管理崗位職員的,需從事職業教育工作5年以上;選聘(選調)為深圳市龍崗區職業訓練中心九級管理崗位職員的,需從事職業教育工作2年以上。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身體健康,深圳市龍崗區職業訓練中心七級管理崗位職員的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深圳市龍崗區職業訓練中心九級管理崗位職員要求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五)現聘為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職員的,歷年年度考核應在稱職(合格)及以上。
(六)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5年1月31日。
(七)崗位規定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正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部門和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黨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滿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職員聘任(用)試用期未滿的;
5.有不符合職務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三、程序與方法
(一)發布公告。在龍崗政府在線和深圳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網站同時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
2.報名資料。1、《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2015年公開直聘、選聘(選調)職員報名表》;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3、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4、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5、職員聘用備案表(加蓋原單位公章)或干部行政介紹信(2003年1月1日前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員提供,加蓋原單位公章);6、現聘職級文件復印件(加蓋原單位公章);7、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報名者應確保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如與事實不符,取消其聘任資格。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將填寫好的《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2015年公開直聘、選聘(選調)職員報名表》,與相關資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713室,地址: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龍翔大道8027號。咨詢電話:(0755)28902673。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三)資格初審。根據報名者提交的資料,核對并審查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符合條件者的,經審定后通知參加考試。資格初審僅對報考人員如實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最終以資格復審、考察為準。
(四)考試。以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分數合格線為60分,成績各占50%。根據筆試成績(60分以上)高低排序,按職位數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根據每一個職位的總成績(面試成績60分以上)高低排序,按職位數1:3比例確定入圍考察人選。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人選;筆試和面試成績完全相同的,由單位根據考察情況決定考察人選。
面試前須填寫《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2015年公開直聘、選聘(選調)職員面試審批表》,經考生單位蓋章同意后,方可參加面試。
(六)資格復審和考察。
1.提交資料:《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意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政審意見(含“六四”、“文革”期間、是否參與“法輪功”組織的表現鑒定)。
2.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按規定對考察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人選未按規定時間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考察結束后,經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領導班子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七)公示。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龍崗政府在線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八)聘用。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
本公告由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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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2015年直聘、選聘(選調)職員職位表.zip
2: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2015年直聘、選聘(選調)職員報名表.zip
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