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皮膚病防治所(掛廣州市性病防治監測中心的牌子)是我市市級皮膚病、性病專科防治機構,為全國重點院校廣東醫學院臨床教學及研究生教學基地,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建所五十年來,幾經變遷,發展成集預防、醫療、教學、科研為一體的綜合性防治機構。內設:皮膚病防治科、性病防治科等8個醫療科室。現有職工約260人,擁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35人,博士、碩士學位專科醫生30人,有碩士研究生導師6人。
現因工作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工作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內容詳見“廣州市衛生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皮膚病防治所2015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
二、應聘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和團隊協作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含從化、增城)應符合市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50周歲以下。
2、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或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有學士學位,或具有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學位,或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的,或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
上述學歷學位均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歷(若為研究生學歷的,本科階段學歷同樣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歷),在國(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時出具教育部認證材料。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29日。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月29日9:00至2015年2月8日17:00止。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廣州市衛生局門戶網站(http://www.gzmed.gov.cn)中鏈接到廣州市衛生局公開招聘網站,在“應聘者入口”注冊用戶名后登錄,并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報名。
(三)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四)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招聘考試程序。能否通過審核,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初審的考生于2015年3月2日9:00至2015年3月8日17:00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內容要求參加筆試(如時間更改,則以最后通知為準)。
四、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護理崗位含技能測試)方式進行,總成績為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40%和60%。(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的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可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定2015年3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注明為準。
2、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筆試成績達到60分或以上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3、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衛生局公開招聘網站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4、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5、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報市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批準,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二)資格復查
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者,在面試前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2015屆畢業生提供就業協議書)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等接受復查。通過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崗位需求,面試形式主要以面談為主(護士崗位含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30%)。
3、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的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1:4的比例確定。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面試人數達不到該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人數確定。
4、面試采取百分制,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成績達到60分或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按照市委組織部等《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執行。體檢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支付。
考察按照市委組織部等《轉發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172號)執行。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人選。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名單在面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衛生局公開招聘網站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二)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三)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
(二)持有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在聘用后一年內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手續。在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暫按低一級層次專業技術資格崗位聘用。
(三)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制度執行。
九、其他
(一)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應聘資格。
(三)監督電話:83591183,81083390
(四)咨詢電話:83587071
廣州市衛生局
2015年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