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恩施州人社局《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的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15]8號)精神,結合我縣編制計劃,擬專項招聘高中教師6名,現公告如下:
一、專項招聘計劃
來鳳縣一中高中教師崗位(詳細計劃、各崗位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二、專項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在人事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31日后仍在讀學生。
三、專項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同時在州人社網、來鳳縣人社網發布招聘公告7個工作日以上。到高校現場招聘時,在高校校園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地點:見華中師范大學網站招聘公告
2.注意事項:
符合招聘條件的2015屆畢業生需持身份證和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在校表現證明、成績單、《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恩施州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人員報名表》現場報名;往屆畢業生需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恩施州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人員報名表》、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現場報名。每位畢業生限報1個崗位。
四、專項招聘方式
凡報名經資格審查后,按《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的通知》要求,根據崗位需要和實際情況對符合條件的應聘對象進行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測試,擇優聘用。
五、體檢
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由縣人社局集中組織到縣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因考生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專項招聘崗位參加測試的人員中按成績依次遞補。
六、考核
考核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及來鳳一中負責組織實施,對擬聘對象進行嚴格考核。考核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在學校和社會上的表現以及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等。
七、確定擬聘對象并公示
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擬聘對象,報恩施州人社局備案,并在恩施州人社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擬聘資格。
八、備案及聘用管理
恩施州人社局準予備案后,由用人單位與專項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5年以上服務期,辦理人事代理。
聯系電話:
來鳳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和人才流動管理股 0718-6287831
附件:
1、《2015年來鳳縣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rar
來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