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十堰市竹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溪辦發[2009]35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有關政策的意見的通知》(鄂人社發〔2010〕36號) 、《湖北省“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鄂人社規〔2012〕3號)等文件規定,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名。現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2015年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在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招聘的具體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縣編辦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聘原則
2015年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竹溪縣戶籍人員;
3、現在竹溪縣工作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劣跡;
2、具備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3、身體及心理健康。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財政全額供養人員(含新機制教師);
2、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3、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5、在此前三年內公開招錄、招聘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設置及要求
招聘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數 |
職位條件 | |||
專 業 |
年齡 |
學歷 |
其它要求 | |||
縣環境監察大隊 |
定向招聘崗位 |
2 |
專業不限 |
35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
專科及以上學歷 |
限現在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 |
縣農保局 |
2 | |||||
縣委機關雜志社 |
2 | |||||
縣食品藥品監督局 |
2 | |||||
基層監管所 | ||||||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2 | |||||
縣文化執法大隊 |
綜合性崗位 |
2 |
專業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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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固定投資建設審計局 |
2 | |||||
縣電視臺 |
1 | |||||
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
1 | |||||
縣動物檢疫監督總站 |
1 | |||||
縣環境監察大隊 |
6 | |||||
縣環境監測站 |
4 | |||||
縣城管執法局 |
6 | |||||
縣水務局基層水管站 |
3 | |||||
縣食品藥品監督局基層監管所 |
10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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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五、招考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過竹溪縣電視臺、竹溪縣政務網、竹溪縣新聞網、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今日竹溪》等新聞媒體公開發布。公告時間為2015年1月26—31日。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自行下載《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填寫一份。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戶口簿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近期小兩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依據鄂價費[2001]91號文件規定,報名費150元/人。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與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2月2日—2月11日;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408-2室。
3、資格審查: 2015年2月12--13日,由縣紀委(監察局)、縣編辦、縣人社局,根據招錄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報考資格進行集中審查。審查通過后,發放準考證。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對自己的報名信息作出承諾,凡發現考生所提供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筆試資格。
4、《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1、筆試
擬招錄崗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如達不到規定的比例,應按規定核減公開招錄崗位數,并另行發布公告。
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基本政策理論和綜合應用能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時間、地點:筆試的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前對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及有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復審。凡發現考生所提供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擬錄用崗位數2: 1的比例、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入圍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加權平均分。考試總成績分別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算。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竹溪縣電視臺、竹溪縣政務網、竹溪縣新聞網、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新聞媒體予以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有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等情況。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擬招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定后,在竹溪縣電視臺、竹溪縣政務網、竹溪縣新聞網、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收到舉報的,要組成專班調查核實。
(六)錄用
1、經公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取消錄用資格。公示無異議的,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2、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并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部門完善正式錄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現在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經定向招聘錄用后,原則上要在分配的崗位上服務滿5年以上,方可提出調動申請或參加公務員以及縣外事業單位的公開招錄(聘)考試。
六、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堅持招聘條件、招聘程序、招聘政策、招聘結果“四公開”, 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同時,要嚴肅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于違反公開招錄工作紀律的人員,一經發現,按照黨紀、政紀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七、未盡事宜由竹溪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2721750 (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2726202 (縣紀委監察局)
點擊下載
2015竹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