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鄂爾多斯市編委辦公室《關于鄂旗招錄環保專業人才的批復》精神,現面向全市范圍內公開招聘環保專業技術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及條件
㈠招聘單位:棋盤井、蒙西兩個工業園區環境監測站各3名,環保局環境監測工作人員4名。
㈡招聘人數:環境保護專業10名。
㈢招聘條件: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鄂爾多斯市戶籍,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環保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入大學前戶籍為鄂托克旗現戶籍仍在鄂托克旗或因結婚遷入我旗且戶籍滿一年及以上者,須具備國家承認環保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包括國家承認的自考、函授、成人高考等);鄂托克旗籍2015年畢業生,可以持學校證明參加考試,報考條件同上。
鄂托克旗環保系統臨時聘用人員,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者,須具備國家承認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專業不限制。報名時須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優惠政策
1.內蒙古自治區四大主體少數民族考生(蒙古族、鄂溫克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在考試成績上加2.5分。
2.對入大學前戶籍為鄂托克旗籍的單親家庭高校畢業生(“單親家庭”指父母有一方去世者)、孤兒大學生在考試成績上加2分(由嘎查村、社區和蘇木鎮出具證明)。
3.對鄂托克旗環保系統工作的臨時聘用人員在考試成績上加2分(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
符合上述條件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加分。提供虛假材料的,今后3年內不得參加我旗組織的各類考試,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滿足多個加分條件者,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不累計加分。
四、招聘程序、步驟和方法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確定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㈠發布招聘信息
根據報考條件,在旗電視臺、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等新聞媒體上發布招聘公告。
㈡報名
⒈報名時間:從2015年1月27日至2月5日(周六、日正常報名)。
⒉報名地點:鄂托克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05室,咨詢電話:0477-6212940。
⒊報名辦法:報名時,報考者須按要求填寫《鄂托克旗公開招聘環保專業技術人才報名登記表》。
報名需攜帶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戶口簿、二代身份證(不含臨時身份證和其它證件)、畢業證(2015年畢業生提供學校證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認證書(打印件)及相關證明;1.5寸彩照三張;《鄂托克旗公開招聘環保專業技術人才報名登記表》一份;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件等相關證件原件與復印件。本旗外考生可將上述證件的掃描件及電子版照片以壓縮文件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eqzpks@126.com,考試前驗證。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⒋費用:報名費、考試費共120元。其中,2015年畢業的大學生免收報名費、考試費,2014年畢業的減半收取。
㈢資格審查
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的戶籍、學歷、年齡及相關證明材料等基本情況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予以報名。凡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當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㈣考試
經報名確認的考生,參加全旗統一組織的考試。本次考試只設筆試,不設面試。
考試時間:暫定于2015年2月6日。
考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
試卷用漢語文和蒙古語文制卷,考生可用漢語文或蒙古語文答卷,但同一份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考試結束后,對符合加分條件者進行加分計算后公布考生成績。
報考與聘用比例原則上要求達到3︰1方可開考。
㈤體檢
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擬招錄人數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定具體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考生體檢不合格或因未參加體檢被取消資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㈥公示
對考生的考試成績和體檢結果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后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7天。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㈦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經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聘用。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相關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自治區六項服務基層項目崗位”儲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中招聘的人員不實行試用期,直接轉正定級,服務期計入工齡。
所有受聘人員5年內不準調離原工作單位,否則自動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有關要求
㈠要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認真落實招聘政策、聘用計劃、報考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五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各方面對招聘工作的監督。
㈡要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
㈢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任何工作人員一經發現有違紀現象,要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㈡本實施方案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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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公開招聘環保專業技術人才報名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