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團市委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崗位合同工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事項
報名時間:2015年2月10日-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至5:00。
報名地點:海寧團市委(市行政中心2號樓3樓20306室),聯系人:陳女士,聯系電話:87288454。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身體健康,有責任心,熱愛崗位工作。
2.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交流溝通能力和執行能力。
3.全日制本科學歷,專業不限,海寧市戶籍,18-28周歲(1986年2月10日至1997年2月10日期間出生)
4. 具有志愿服務經歷或在校期間曾擔任學生干部的優先考慮。
三、招聘辦法
1.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張,并填寫《海寧市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報名表》(見附件)。
2.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總分100分,內容為社會綜合知識。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社會綜合知識,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如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如報名人數不到應招人數50倍的,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
3.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及《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4.聘用。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聘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
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共青團海寧市委員會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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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編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報名表.doc
共青團海寧市委員會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