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政法委、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我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招錄計劃和培養層次
我省此次招錄面向徐州、連云港、淮安、宿遷4市司法行政系統以及省監獄系統基層單位。招錄計劃為65名,其中省監獄系統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統25名。培養試點院校為中央司法警官學院、上海政法學院、山東政法學院、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培養學歷層次及招錄計劃如下:
(一) 專科班(2名)
實行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招錄計劃為:司法行政系統2名。
(二) 本科班(63名)
采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的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考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招錄計劃為:省監獄系統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統23名。
二、 招錄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 招錄對象
招錄對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四項目”人員(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或社區任職計劃、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蘇北計劃服務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員)。
(二)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7年8月23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間出生)。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198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專升本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及相應學位;
7、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8、具備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 招錄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檢(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和面試、考察(政審)和公示、審批、入學及錄用的程序進行。學校錄取后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報到后,由招錄單位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一) 發布公告
各定向招錄單位的具體招考人數、考試類別、培養院校、培養專業(方向)和資格條件等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hrss.gov.cn)
江蘇省公務員局網(www.jsgwyj.gov.cn)
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ww.jsrsks.com.cn)
(二) 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方式
全省均采用網絡方式進行考試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審查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考生報名時可選擇本省內筆試考區,就近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3年8月23日9∶00~8月27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 2013年8月23日9∶00~8月28日16∶00;繳費確認時間:2013年8月23日9∶00~8月29日16∶00。
考生網絡報名24小時后可登陸同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初審。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筆試費用為144元,其中,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費用98元,教育入學考試筆試費用46元。
報名網址: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ww.jsrsks.com.cn)
2、 報名注意事項
(1) 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證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招錄機關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初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2) 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全省補報名的時間為:8月30日12∶00~16∶00。
(4) 未在網上進行繳費確認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5)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先進行網上繳費確認,于2013年9月23日~24日到筆試所在地考務機構,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退還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