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太湖流域管理局綜合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事業中心”)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二、報名時間:2014年2月27日至4月15日。
三、報名方式和報名材料
(一)報名方式:郵件報名。
(二)報名材料
1、報名登記表。在太湖網(網址:www.tba.gov.cn)“通知公告”欄內,下載《太湖流域管理局綜合事業發展中心2015年度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填寫完整后,發送至以下電子郵箱:niuhaixia@tba.gov.cn。
聯系人及電話:張曉菊 牛海霞 25101359 25101345
2、其他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證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考試
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照招聘崗位職位要求,測試應聘人員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筆試
時間: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9:30~11:30
地點:上海市紀念路486號9樓
筆試當天在同一地點領取準考證,同時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能夠按期畢業并取得學位、學歷證書的證明;
(3)(應屆畢業生)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4)紙質報名登記表,粘貼照片,并完成“承諾欄”相關要求。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原件當場驗后返還。如提交材料不齊全或無原件,不予發放準考證。
2、面試
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招聘計劃人數的3~5倍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時間:2015年4月19日(星期六)9:30~11:30
地點:上海市紀念路486號9樓
(二)體檢
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時間:2015年4月23日(星期二)。
(三)考察
體檢合格的,招聘單位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時間:2015年5月10日前。
(四)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湖局網上公示7天。經公示合格的人員,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的交通費、食宿費用自理。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統一支付。
2、嚴格招聘紀律,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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