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 95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崗位、名額及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姜堰區2015年春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規范意識。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30日到1997年4月1日之間出生)。報考幼兒教師崗位(二)者可放寬至45周歲(1969年3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2.具有從事幼兒教育5年以上工作經歷(時間截止2015年 3月 1 日),現仍在姜堰區注冊幼兒園任教的教師可報考幼兒教師崗位(二)。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姜堰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簡章、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九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簡章
通過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姜堰教育網向社會公布本簡章。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30日~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4層大會議室(姜堰區迎賓西路146號)。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材料,還須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②畢業證書;
③教師資格證書;
④報考幼兒教師崗位(一)的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⑤報考幼兒教師崗位(二)的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以及任教滿五年的證明(包括單位出具的任教滿五年的證明、與單位簽訂的五年勞動合同、能證明繳納養老保險滿五年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人社部門出具的繳費記錄等)。
報考人員如是2015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可延遲至考察階段提供。
(2)報考人員根據自身的條件,對照《簡章》規定,自行選擇報考崗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者一律取消筆試資格。填寫《姜堰區2015年春季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同時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3)報名時,考生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姜堰區教育局、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生的資格審查。考生提供虛假信息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4)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減免報名費。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原則上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部分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3∶1的,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由招聘部門提出意見,報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符合其他崗位招聘條件的,由姜堰區教育局通知考生改報。改報名時間:2015年4月6日上午8∶30~11∶30。改報名地點: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科。
(6)報考人員于2015年4月10下午2∶0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姜堰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姜堰區上海路90號,地點在區教育局內)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4月11日,具體日程安排、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實行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考生筆試成績低于筆試設定總成績的50%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內容:幼兒教師崗位包括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基礎知識、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基礎知識、《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基礎知識,以及語文基礎知識、寫作能力。其余崗位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政治理論、教育政策法規、語文基礎知識、寫作能力和教師應知應會的常識。
筆試成績在姜堰教育網、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分跟進)。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采用說課答辯、說課答辯加專業技能測試兩種形式,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其中音樂、美術、體育、幼教采取說課答辯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說課答辯占面試成績的60%、專業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40%。其他崗位采用說課答辯的形式。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通知書》于2015年4月24日下午2∶00~5∶3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姜堰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領取(地點在區教育局內),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的總成績,考生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姜堰教育網、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
體檢由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姜堰區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姜堰教育網、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姜堰區教育局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組織考察。2015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考察、聘用資格。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及取消資格等出現缺額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選崗
招聘人數2人及以上的崗位(幼兒教師崗位二除外)進行選崗。
考察合格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選崗通知書》,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姜堰教育網、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選崗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選崗通知書》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崗,相同分數通過抽簽確定選崗順序,崗位當場選定,不得變更,未選崗者作自動放棄處理。選崗結束后,考生放棄選崗或已選定的崗位如因報考人員放棄上崗,所缺崗位不遞補。
幼兒教師崗位(二)擬聘用考生不參加選崗,由區教育局統一安排至區公辦學校(幼兒園)工作,其中,原在公辦學校幼兒園的直接安排在該校幼兒園。不接受統一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八)公示
公開選崗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在姜堰教育網、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經查實后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崗位不再遞補。
(九)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姜堰區教育局按《泰州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規定辦理聘用手續。首次聘期3年(含試用期),聘期內不得申請調動。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認真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姜堰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報考者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考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姜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8869415(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23-88088503(區教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0523-88869216(區紀委)
姜堰教育網(www.jysedu.com)
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jyhrss.gov.cn)
泰州市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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