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丁宅鄉人民政府決定招聘代理會計1名,從事本鄉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站代理會計工作,具體招聘細則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上虞區戶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對各類違法犯罪受過處罰的人員不予受理報名;
3、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 3月 31 日以后出生);
4、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勞動能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崗位專業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會計、會計電算化、審計、財務管理、金融專業畢業,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招聘計劃
招聘鄉代理會計1名,從事本鄉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站代理會計工作。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時間:2015年3月25--3月26 日兩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報名地點:丁宅鄉農經管理服務中心
聯系人:潘偉珍
聯系電話:82815002
3、提供相關資料:
報名者請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2張,填寫報名登記表格。
報名結束后經資格確認,條件符合的人員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其他人員不予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不足3人,不開考。
四、考試形式、時間
1、考試形式:報考該崗位的應參加會計業務知識筆試和面試。按筆試分占50%,面試分占50%,記入總成績。
2、考試時間:會計業務知識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試結果在上虞區丁宅鄉人民政府網公布。
3、面試安排:面試人選根據會計業務知識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聘用
1、體檢: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總成績分數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列前,如會計業務知識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抽簽決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的空缺指標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致使選聘人達不到選聘要求的,可在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3、聘用: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由鄉黨委集體討論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無異議的,經試用期(三個月)滿考核合格者簽定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對錄用的臨聘人員,經濟待遇按區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4、其他規定:已與區內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與錄用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錄用。若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及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丁宅鄉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