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市決定公開招聘1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24名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名額(詳見附表1)
(一)從沁陽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中(教育系統人員除外)招聘18名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市安全河管理所4人、市逍遙水庫管理處6人、市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8人。
(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4名合同制工作人員,其中:市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4人、法院司法協警10人、公安消防協警10人。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吃苦耐勞精神;
(二)符合各報考崗位的學歷、年齡及招聘對象等要求,對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要求為準;年齡計算基準日為2013年9月1日;
(三)報考法院司法協警和公安消防協警的人員,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1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10)kg;
(四)符合用人單位提出的其他條件;
(五)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辦法
招聘采取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辦法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5日至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市行政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
3、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崗位有要求的還需提供市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以及水利、法院、消防、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費72元(含信息采集費和數碼照相費);填寫《沁陽市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表2)。
4、報名人數與擬聘崗位名額的比例達不到3∶1的,遞減擬聘崗位名額,遞減后仍達不到3∶1的,本崗位不再招聘;報考市產業集聚管理委員會各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崗位名額比例達不到3∶1的,可進行調劑。
5、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13年9月17日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包括語文知識、法律法規、計算機、時事政治等。筆試原始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規定為準。
水利專業的人員,報考市安全河管理所和市逍遙水庫管理處崗位,筆試成績加5分;復員退伍軍人、消防專業和警校畢業生,報考法院司法協警和公安消防協警崗位,筆試成績加5分。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崗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沁陽市政府網上公布。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時間1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氣質形象等。面試原始分為100分。
3、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4、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體檢人員名單于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在面試考點外公布。
(三)體檢、考核
根據總成績,按擬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考核人員。體檢或考核若有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法院司法協警和公安消防協警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執行;其他崗位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
(四)公示、聘用和待遇
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擇優聘用,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聘用人員名單。
1、市安全河管理所和市逍遙水庫管理處聘用人員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低于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2、市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聘用人員
從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中招聘的工作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試用期1年,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工資及保險費用由原單位支付,若實際領取的工資與按財政全供應發工資出現差額的,差額部分由市財政給予補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員,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續簽合同,每次續聘期限為2年;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由人才市場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聘用期間,工資標準參照我市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人員核定,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所需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
3、市法院和公安消防聘用人員
聘用人員為合同制人員,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續簽合同,每次續聘期限為2年;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由人才市場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聘用期間,每月工資1800元,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所需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
四、紀律與監督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有關規定,嚴格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辦理或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取消其聘用資格。
招聘過程由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聘過程中若出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
五、信息發布
沁陽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inyang.gov.cn)作為此次招聘指定工作網站,有關考試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網站進行發布。
未盡事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91-5639553、0391-5697201
沁陽市考錄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附件:1 | |||||||||
2013年沁陽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合同制工作人員職位表 | |||||||||
序號 |
單位 |
職位代碼 |
擬聘名額 |
編制類別 |
資格條件 |
備 注 | |||
學 歷 |
專業 |
年齡 |
性別 | ||||||
1 |
安全河管理所 |
101 |
4 |
事業全供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1、從沁陽市自收自支和差供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中招聘。有基層水利工作經歷的人員,學歷放寬至高中,年齡可適當放寬;2、在沁陽市從事基層水利工作10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具有全日制中專以上水利專業的事改企人員可報考 |
2 |
逍遙水庫管理處 |
102 |
6 |
事業全供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
3 |
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 |
103 |
4 |
事業全供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沁陽市自收自支和差供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中招聘 |
4 |
104 |
4 |
事業全供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從沁陽市全供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中招聘(教育系統除外) | |
5 |
201 |
4 |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面向社會招聘 | |
6 |
法院司法協警 |
202 |
8 |
|
高中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25周歲以下 |
男 |
1、面向社會招聘;2、在沁陽市從事法院司法協警和公安消防協警工作經歷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
7 |
203 |
2 |
|
高中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25周歲以下 |
女 | ||
8 |
公安消防協警 |
204 |
10 |
|
高中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25周歲以下 |
男 | |
合 計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人,合同制工作人員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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