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業科學研究院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林業科學研究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林業科學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是浙江省政府確定的5所重點社會公益型科研機構之一,浙江省林業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主要承擔國家、浙江省各類林業科研計劃項目等工作,是我省林業科技創新、科技轉化和科技服務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各1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我院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
(二)招聘崗位具體條件
招聘崗位 |
年齡 |
專業 |
學歷學位 |
其他條件 |
植物學 |
35周歲及以下(197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
植物學(植物分類方向) |
研究生,碩士以上學位 |
學歷、學位應通過全日制教育取得 |
林業規劃設計 |
林學 |
本科、學士 |
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 |
(三)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專業。由我院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均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地點:杭州市內,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時間及科目:2015年5月23日(全天)。
上午09:30—11:30《綜合應用能力》(C類)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C類)
考試大綱參閱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6月12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6月12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在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正在申請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可提供申請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要求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有關政府機關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我院參考)。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如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變能力等)、崗位匹配性(如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工作經驗)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由我院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浙江林業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院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我院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林業網站(http://www.zjly.gov.cn,公告);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浙江林業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林業廳(人事處):0571-87399096;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我院綜合處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798205
浙江省林業科學研究院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