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業信息中心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林業信息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省林業信息中心為浙江省林業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與浙江省森林資源監測中心合署辦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凱旋路226號。主要從事全省林業信息化與電子政務建設工作,省林業廳計算機網絡系統、門戶網站的建設管理和維護服務工作,承擔林業宣傳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此次公開招聘林業宣傳崗位1人,為專業技術崗位(10級以下)。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以下具體要求: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新聞、中文及相近專業;
(二)具有2年以上新聞采編、攝像工作經歷;
(三)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4月27日后出生)。
因崗位工作包含較高強度的野外采訪、拍攝工作,比較適合男性。有重度下肢靜脈曲張者不宜應聘。
有關專業條件要求,由我中心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根據崗位工作需要適當從寬把握。有關工作經歷條件要求,按勞動(聘用)合同與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筆試40%、面試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地點:杭州市內,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時間及科目:2015年5月23日(全天)。
上午09:30—11:30《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
考試大綱參閱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6月12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筆試缺考任何一門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地點以及資格復審相關安排,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一周內在浙江林業網公布。
面試時間:2015年6月20日。暫定上午8:30開始。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紀錄證明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和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如果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有重度下肢靜脈曲張者,按不宜聘用認定。
(四)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浙江林業網和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林業網(www.zjly.gov.cn公告)。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浙江林業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林業廳(人事處):0571-87399096;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浙江省林業信息中心直接咨詢。咨詢電話:0571—87399276。
浙江省林業信息中心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