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15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河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實施全省疾病預防控制規劃、方案,對重大疾病流行趨勢進行監測與預測預警;負責公共衛生、疾病預防與控制和保健領域的業務技術管理與指導;指導和開展傳染病、中毒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置;負責全省商情報告、疫情分析及健康相關信息管理;開展病原微生物檢驗檢測及毒物、污染物的檢驗鑒定和毒理學檢驗,負責全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質量控制;組織開展公共衛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開展衛生學評價和干預;組織開展衛生領域危險因素監測、預警、評價,并承擔職業病的鑒定與防治;指導全省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開展預防醫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35周歲(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5年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16名、管理崗位人員2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5年統一招聘崗位信息表》。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報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安排(請查閱《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通知報考人員。
3.準考證發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自行下載打印。
(二)筆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考試內容、筆試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示欄張貼。
4.資格復審。面試前,單位將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協議書、學校錄取證明、在讀學校證明(加蓋學校公章)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省疾控中心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hbrsw.cn)、河北疾控網(www.hebeicdc.com)、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通過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hbrsw.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通過河北疾控網站(www.hebeicdc.com)公布招聘過程中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311-86573162、86573161(省疾控中心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88616879
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