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潯區鄉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文化工作發展需要,2015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湖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具有湖州市常住戶口(含三縣兩區,以2015年4月2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社會人員;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生源和戶籍限制);
4.海外留學人員以及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按社會人員報考;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須同時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和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報名前(2015年4月27日之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一般要求18至35周歲(1979年4月22日至1997年4月22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教育部有關學科目錄設置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中小學教師報名須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二、招聘計劃(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復審、考試(分專業測試和筆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
網址:www.zjks.com(浙江人事考試網)。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
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3.網上繳費
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每人40元,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可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完成。專業測試(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南潯區人力社保局、南潯區文體局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專業測試(面試)。
時間: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地點:南潯區圖書館三樓會議室。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
①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須提交學校核發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戶口簿(能反映出戶籍地或生源地)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社會人員報名: 須提交身份證、戶口簿(能反映出戶籍地或生源地)、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三)考試
考試分專業測試(面試)和筆試兩項,兩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專業測試(面試)與筆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40%。
1.專業測試(面試)
(1)時間和地點:2015年5月16日,具體見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時領取)。
(2)方式:由南潯區文體局統一組織實施,采用問答式面試及業務考核方式進行。
(3)測試內容: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如專業知識、文化活動策劃、創作及表演能力。
專業測試分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考生的測試分數現場公布,專業測試分數合格者方能進入下一輪參加筆試。
2.筆試
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參加2015年南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一門。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5年5月23日上午 9:00—11:00。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按專業測試(面試)成績的60%、筆試成績的40%合成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相等,以專業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四)體檢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由各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南潯人力資源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后,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注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環節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專業要求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照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572-3911671
湖州市南潯區練市鎮社會發展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572-3953300
湖州市南潯區和孚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572-3961262
4.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潯區文化體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2-3023512;監督電話:0572-3023935(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湖州市南潯區文化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