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衛生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3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衛人〔2013〕41號)精神,為進一步充實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74名。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的崗位、專業、人數及待遇
南寧市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13年度南寧市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見附件)。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定編定崗不定人”的基層單位用人新機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崗位執行相應崗位、績效工資標準,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費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立志為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做出貢獻。
(二)身體健康,狀況達到國家醫師、護士執業資格相關標準。
(三)鄉鎮衛生院應聘人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醫學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其中護理、藥學、醫技類專業和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已取得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者,其學歷條件可放寬至中專學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聘人員須具備國家承認的醫學及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其中護理、藥學、醫技類專業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四)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3周歲以下(197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體見招聘計劃表。
四、發布招聘信息
公開招考前,通過廣西人事考試網、廣西人才網、廣西衛生信息網及市、縣相關網站和媒體同時發布自治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五、報名
(一)報名方法
應聘人員在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屆時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廣西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在確認填寫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后,打印報名登記表。
(二)報名時間2013年9月5日-16日,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三)資格審查與繳費(2013年9月5日-18日)。
1、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提交后應盡快到縣級衛生局進行資格審查并繳費。
2、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進行查驗: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報名登記表、相關資格證書等;符合免筆試和加分條件的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
3.繳交報名與考試費。通過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須繳納報名考試費(報名費10元/人,考試費50元/人,共60元/人)。繳費時間:2013年9月5日8:00-9月18日12:00。通過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開考比例調整(2013年9月19日-26日)。
擬聘崗位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交費的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方可開考。對于達不到比例又確需開考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縣級人社、衛生局審核,設區市人社局核準后即可開考。設區市人社局將核準的調整情況及時通報本市衛生局。
(五)編排考場(2013年10月8日-14日)
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試人數確定考試場次及編排考場和座位號。
(六)打印準考證(2013年10月15日-20日)。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繳費的考生,請于10月15日-20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對于無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考點可采用“批量打印”功能為考生打印準考證。準考證請妥善保管,考試時需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入場。
六、考試
(一)考試工作由自治區衛生廳人才與技術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各設區市衛生局考試機構負責組織本地區的筆試,各設區市人社部門負責指導及監督工作。自治區衛生廳及人社廳共同派人組成督導組對各市筆試考場進行巡考。考試采取人機對話形式,即考生通過計算機操作完成整個答題過程。每位考生只考一場,時間為2小時(具體時間見準考證),總分為100分。題型以單選題為主。具體考試方式、題型可參考中國衛生人才網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機對話考試題型說明和模擬練習版。
1、考試時間:2013年10月19日、20日,分場次進行,每場2小時,每位考生只考一場,考生具體考試時間、場次以準考證為準。
2、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提供考生個人查詢筆試成績,并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廣西衛生信息網和市、縣相關網站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姓名、成績和崗位排名。
根據醫學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由縣(市、區)衛生局在公布當日通知考生本人。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則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替補人員。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可不需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并不受報考崗位1:3面試比例的限制:
(1)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醫師、助理執業醫師資格人員,通過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人員;
(3)通過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4)2013年報考單位不變,曾參加2012年度全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已經進入面試且成績在60分以上的未聘人員。
5、成績通知。筆試結束后由自治區衛生廳人才與技術服務中心將參加筆試人員的實考成績通知各設區市和縣級衛生局。縣級衛生局根據考生的筆試實考成績和加分情況,計算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報設區市衛生局2013年11月1日前在本市的相關網站予以公示。
6、醫學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
(二)面試前審核
面試人員確定。縣級衛生局負責在筆試參考人員中按報考崗位1:3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符合免筆試條件的考生直接參加面試。以上兩類人員一同列為面試人選。
(三)面試
1、面試時間:(2013年11月23日、24日)。
(1)縣級人社局、衛生局按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要求成立面試考評組。每個考場面試考官為7人,由人社局指派的人員和衛生局、招聘單位及招聘單位以外的專家組成,其中招聘單位以外的專家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2)面試時間。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2分鐘(含2分鐘審題時間)
(3)評分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量化評分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面試實考成績達不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
2.面試成績公布。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后按有關規定即時公布成績,并于當天在縣級衛生局、人社局相關網站公布所有參考人員當天的面試實考成績。縣級衛生局根據考生的面試實考成績和加分情況,計算考生的面試總成績,報設區市衛生局、人社局于2013年11月29日前在本市的相關網站予以公示。
3.面試后由縣級人社局、衛生局按照面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四)加分
1、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1)通過國家衛生部統一組織的醫學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加10分;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資格者加5分。
(2)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加5分。
(3)通過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師級(醫、護、技師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加5分;取得士級(醫、護、技士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加3分。
(4)曾經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時間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及以上的人員加5分。
(5)在“三支一扶”崗位服務滿1年(時間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的人員,或曾經在“三支一扶”崗位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加5分。
同時符合多種加分條件的人員,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2、加分辦法。
(1)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筆試和面試環節均可按上述條件加分。
(2)筆試環節的加分加上筆試實考成績構成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不帶入面試成績的計算。
(3)面試環節的加分加上面試當天實考成績構成面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作為確定考核人員的依據。
3、不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筆試實考成績與面試實考成績分別作為筆試總成績和面試總成績。
(五)調劑(2013年12月10日前)。
面試結束確定所招聘崗位體檢考核人選后,在縣域內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沒有按招聘計劃開考的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調劑的前提下,縣級衛生局可在全縣范圍內統一進行調劑,并提出調劑方案,經縣級人社局審核同意后,可根據面試總成績順位調劑考生到專業對口的崗位,以1:1的比例列入因生源不足沒有開考崗位的預備人選,并在縣級人社局網站、衛生局網站公示5天,如無異議后,確定為體檢考核人選;如沒有專業對口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從調劑的,則取消沒有開考崗位的招聘計劃。
七、體檢(2013年12月20日前)。
以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入職體檢標準執行。由用人單位所在縣(市、區)衛生局統一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如體檢不合格則按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替補人員。
八、考核(2013年12月20日前)
根據崗位的面試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考核對象。由用人單位所在縣(市、區)衛生局統一組織。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九、確定擬聘人員
縣(市、區)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面試、考核及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將考試考核情況報設區市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擬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工作范圍和廣西人事考試網、廣西人才網、廣西衛生信息網及市、縣相關網站和媒體同時公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縣(市、區)人社局、衛生局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做法,統一下發同意擬聘人員名單的通知;招聘單位和縣級衛生局、人社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與招聘單位簽訂服務期不得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十一、紀律監督
此次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招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招聘咨詢和監督電話見計劃表。
考試時間安排以此公告為準。
附件:2013年度南寧市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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