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考核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9人,具體招聘職位、職數見招聘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除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下,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15年4月20日起通過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明確報名時間、地點、聯系人、電話及應聘報名需要提供的報名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等。屬在編在崗人員的,需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等。報名材料要求: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考試,經考試合格擇優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還。
1.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受理。
2.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30日17時。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地點: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4號燃化大廈15樓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人事科
電話:0898-65349603
郵箱:xzbgs66517570@163.com
紀檢監督電話:0898-68953606。
3.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考核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請應聘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統一核發考核通知。
(四)組織考核
1.成立考核小組:成立由有關領導和專家組成的考核小組,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
2.考核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考核采取量化計分方式,考核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若出現其他情況,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執行。
3.考核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統一組織擬聘人員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考核、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考核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另行組織招聘。
(六)公示
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單位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的結果應及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省海洋與漁業廳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我院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四、招聘崗位
招聘的崗位、人數和專業等詳見《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201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201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單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崗位 |
資格條件 | ||||||
部門 |
崗位 |
戶籍 |
年齡 |
學歷 |
學位 |
專業 |
招聘人數 | ||
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 |
每個崗位限1人,共計9人 |
海洋工程研究所 |
海洋工程環境研究 |
全國 |
40歲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物理海洋、海洋環境 |
1人 |
海口海岸動力研究 |
全國 |
40歲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1人 | |||
海洋生態研究所 |
海洋生物多樣性研究或海洋生物活性與功能利用研究 |
全國 |
40歲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海洋生態、海洋生物、有機化學、海洋化學等 |
1人 | ||
海水健康增養殖 |
全國 |
40歲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海水養殖 |
1人 | |||
海水漁業研究所 |
生物技術 |
全國 |
40歲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海洋生物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
1人 | ||
水產養殖 |
全國 |
40歲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水產養殖(對蝦或貝類養殖或育種方向) |
1人 | |||
淡水漁業研究所 |
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究 |
全國 |
40歲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水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 |
1人 | ||
水產動物遺傳育種研究或水生動物病害防治 |
全國 |
40歲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水產養殖(水產動物病害防治或遺傳育種方向) |
1人 | |||
水產技術推廣站 |
水生動物病害檢測或水生動物種質檢測 |
全國 |
40歲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水生生物學或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
1人 |
注:1.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員;2.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及提交時間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3.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五、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考核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部門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附件:報名表
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