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交通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才公告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5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人社[2015]46號)文件精神,現將遼寧省交通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0年5月6日(含)至1997年5月7日(含)期間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七)具有招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 、遼寧省交通廳網站(www.lncom.gov.cn)公布的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組織與方式
由省交通廳統一組織,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及具體招聘計劃經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在遼寧省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統一向社會發布。遼寧省交通廳網站(www.lncom.gov.cn)同步發布。
(二)報名
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崗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
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時、下午14至16時)。
應聘者需攜帶報名登記表打印件一式2份、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獲獎證書、能證明個人能力資歷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和1份復印件),報名光盤1張[光盤內容包括:報名登記表電子版(見附件)、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按下表所列地址到所報考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報名。
招聘單位 |
報名地址 |
咨詢電話 |
中朝鴨綠江界河公路大橋管理處 |
沈陽市和平區砂山街128號312房間 |
024-31896083 |
遼寧省交通工程造價管理中心 |
沈陽市和平區十三緯路18甲2號12樓 |
024-83253728 |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者應認真閱讀招聘崗位信息,如實填寫個人情況。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該報考人員考試或聘用資格。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如某一招聘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足2:1時,招聘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如取消或削減招聘計劃,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網站公告方式通知應聘者。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由專業面試和職位匹配性測評兩部分組成。主要考察應聘者學習、實習、工作履歷,專業知識掌握情況,科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關系協調能力等方面情況。面試采用量化考核計分,面試專家分別獨立賦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面試滿分80分,職位匹配性測評滿分20分。應聘者專業面試和職位匹配性測評兩項成績之和為應聘者面試最終得分,按面試最終得分成績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思想政治考察人選。如面試最終得分相同的,以專業面試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者為考察人選。面試最終得分合格分數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的不予聘用。
考察的時間安排和具體要求在省交通廳網站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組織實施。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志(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聘單位提出,招聘單位將在接到應聘者申請后的7日內安排復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將在知悉體檢結論后7日內,經遼寧省交通廳同意后,以書面形式向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出。復檢可另選體檢醫院進行,由招聘單位書面商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確定,復檢醫院資質當不低于原體檢醫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根據需要,考察與體檢環節的先后次序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遼寧省交通廳會同招聘單位組織,重點對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再一次復查報考資格。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考察的具體時間、方式由遼寧省交通廳會同招聘單位確定。
(六)公示及聘用
公示由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為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招聘單位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七)遞補
面試結束后,因應聘者自愿棄權或因考察、體檢等環節出現不合格人員而產生空缺名額時,招聘單位有權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實施遞補。如需遞補,由遼寧省交通廳上報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按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確定遞補人員在7日內完成。
六、其他
(一)應聘者對各崗位具體招聘條件有疑義的,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二)專業條件參照《2015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執行,如應聘者所學專業未被列入上述《指導目錄》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是否符合要求。
(三)已取得較高層次學歷的應聘者,在報考較低學歷層次要求為起點的崗位時,其較高層次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有所差別,但其專科或本科所學專業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視為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條件要求。
(四)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6月30日。
(五)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應聘,須征得應聘者所在機關(單位)同意。其余人員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應聘者自負。
(六)本次招聘為定崗招聘,應聘者被聘用后即須在應聘地長期工作,其住宿問題由個人自行解決,今后亦不受理因個人原因提出的系統內調動申請。
(七)應聘者所留聯系方式應保持暢通有效,如因應聘者通信不暢而引起的信息傳遞問題,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2015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人社[2015]46號)文件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工作有關信息請查閱遼寧省交通廳網站(www.lncom.gov.cn)。
附件:1.2015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考核崗位).xls
2.省交通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doc
遼寧省交通廳
2015年5月
1.2015年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考核崗位).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