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市政府決定為市民政局等7個部門所屬23個事業單位及西峰區、鎮原縣3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報名 報名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時間為5月30日—31日,采取個人自愿、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地點及所需資料詳見附表。
應聘人員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與招聘崗位所需專業一致方可報名。
報名工作結束后,市人社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審查,審查合格的發給準考證參加考試。
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等形式,均實行百分制?荚噧热轂閳罂紞徫凰柘嚓P基礎知識或基本技能。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不含609崗位),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成績;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確定,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現場公布?荚囬_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是否開考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決定,如不同意開考,則取消本崗位招聘計劃,如同意開考,則報考人員單次考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考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在市級三甲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且有異議者,經本人申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重新選擇一家市級三甲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按照該崗位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其德、能、勤、績、廉、學等進行全面考察,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到其工作單位考察了解。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照該崗位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六、成績公布及擬聘人員公示
招聘有關信息及筆試、面試成績、擬錄取人員名單等,在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布或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擬招聘人員公示名單同時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屬正式職工的,由市人社局負責辦理調配手續,其他人員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聘用后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同時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擬招聘人員中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于2015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畢業證書的,不予聘用,審批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組織實施
1、本次招聘工作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配合實施;從慶陽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中公開招聘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市人社局進行指導,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全程進行監督。
2、招聘公告同時在《隴東報》、市政府門戶網站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4、違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及考生的責任,并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5、未盡事宜按照現行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工作具體事宜咨詢請撥打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詳見附表)。
監督電話:市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0934—12388
市人社局紀檢監察室0934—8605851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市人社局0934—868738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