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委屬企業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委屬企業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用于補充開發區有關部門(單位)工作需要,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管理委員會下屬企業: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嘉興智慧產業創新園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用于補充區經發局等5個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6月6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以及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6日以后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報名時應如實填寫《2015年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委屬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和證明工作年限的相關證明材料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2張。
3、報名時間、地點:2015年6月6日-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昌盛南路和嘉杭路路口,嘉興智慧產業創業園B幢一樓)。
4、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部門(單位)研究,對不到規定比例的相近崗位進行合并,確定是否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核
經審核符合條件者,請應聘人員確保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碼準確無誤,并密切留意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網站(www.kfrl.com),以便及時知曉領取準考證、筆試的時間。
(三)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占總成績30%。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四)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8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且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面試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3倍及以上且不足1:8的,按實際筆試人員入圍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占總成績70%。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六)考核。考核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部門組織實施。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并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的人員不得遞補)。
(七)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區人力社保局統一在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網(www.kfrl.com)上公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監察室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由區人力社保局辦理相關錄用手續,與委屬企業訂勞動合同,安排至報考崗位工作,并按委屬企業人員相關管理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結束前,將由用人部門組織部門(單位)三分之二及以上人員對新錄用員工進行試用期述職和測評,若參加測評人員中有一半及以上提出不合格意見的,將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按本公告要求的時間、地點到現場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名,代報人按公告規定,提供報考人員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同時提供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人力社保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4、咨詢電話:0573-83677750、83677751。
附件:
1、2015年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國際商務區委屬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rar
2、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