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結構,根據安政辦[2006]49號和安人社[2011]112號等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縣部分邊遠鄉(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0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普通全日制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且屬內黃縣戶籍(限2014年12月31日前)或內黃縣生源。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15年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普通全日制專、本科畢業生報考年齡為28周歲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考年齡為32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在內黃縣招聘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和內黃縣正式在編人員等;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15年5月21日—5月30日,在中國事業單位考試網、內黃縣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登錄中國事業單位考試網、內黃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報名(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實行網上報名、查詢、交費、打印準考證。
報名時間:2015年5月31日9:00—6月3日17:00(報名期間,可查詢各職位報名情況)。
具體辦法:
1、應聘人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按要求規范準確提交真實可靠的個人信息。上傳照片要求:①單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證件照;②電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2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寬約114象素,高約156象素;⑥必須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查。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1-2個工作日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須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語文、數學學科崗位的均為60元,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的均為3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5年6月4日17:00;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5年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申請尚未進行初審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2、報名結束后,各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考。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該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報名結束后的次日上午10:0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愿改報的,退還其筆試考務費。
3、報名要求:⑴應聘人員按照招聘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信息。⑵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凡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報名資格。⑶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若有變化,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聯系方式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負。
4、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于2015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7:00登錄報名網站按照網絡提示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
5、現場采集個人信息。應聘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現場采集個人信息(按指紋、照相)。信息采集時間及單位具體安排如下:
2015年6月15日東莊鎮中心校、高堤中心校、卜城中心校、井店中心校、二安中心校、六村中心校、梁莊中心校
2015年6月16日中召中心校、后河中心校、楚旺中心校、宋村中心校、田氏中心校、石盤屯中心校、豆公中心校
信息采集地點見筆試準考證。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
筆試試題由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委托專門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命題,采取統一組織、計算機現場評分的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
(1)報考語文、數學學科崗位的考兩科
教育綜合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改革》)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學科專業基礎知識(指與所報崗位相符的專業基礎知識)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2)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的考一科
教育綜合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改革》)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2、筆試成績
(1)語文、數學學科崗位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學科專業基礎知識成績×50%
(2)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
筆試成績=教育綜合基礎知識成績
4、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考試時應聘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準考證為考生資格復審、體檢、聘用等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
5、筆試結束后及時在報名網站公布筆試成績。
(四)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采取報名時應聘人員自審和面試前復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復審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應聘人員與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政府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招聘(錄)考試,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本人承擔。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行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按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2015年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此外,往屆畢業生另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畢業證的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另須提交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校證明信(注明學生所在學校院系、專業、班級、畢業時間及入校時注冊學號)原件。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資格復審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注:一律用A4紙復印)
(五)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直接進入面試,面試通過試講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0分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課程標準及教材的分析、理解能力、課堂教學的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行為舉止及邏輯思維能力,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所在崗位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
面試方案、命題和試講的組織實施由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對象(比例內末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的內容和辦法、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0]8號)標準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
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招聘結果
按照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報名網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束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新招聘人員五年內不得流動。
特別提示:
應聘人員在本次應聘期間,應及時了解內黃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內黃縣教體局 0372-7729159(工作時間內)
監督電話:內黃縣人社局 0372-7070938(工作時間內)
附件:
2015年內黃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