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決定,吉林省衛生計生委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差額撥款事業單位6個:吉林省人民醫院、吉林省腫瘤醫院、吉林省神經精神病醫院、吉林省結核病醫院、吉林省前衛醫院、吉林省勝利醫院。
(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0個:吉林省中醫藥科學院、吉林省婦幼保健院、吉林省人口生命科學技術研究院、吉林省直干部保健室、吉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吉林省結核病防治科學研究院(吉林省結核病防治科學研究院附屬醫院)、吉林省健康教育中心、吉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中心、吉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服務中心、吉林省醫療急救指揮中心。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共90個,人數115名(專業技術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附件1)。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22日—1997年5月22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15年5月22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它條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5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15年畢業生(2016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5年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吉林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共同受理。
2、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日至6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報名地點:吉林省職業病防治院6樓會議室(長春市建政路1141號,東民主大街與建政路交匯處),電話:0431-85851980(僅限報名期間使用)。
(3)聯系電話:0431-88905932、88905568。
3、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5號)》(附件2,可從網上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歷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進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外地報考人員不能親自到報名現場進行報名的,需委托他人攜帶報名人員的相關證件(原件)到現場報名。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4、開考比例
此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5、資格審查及繳費
由吉林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現場進行繳費,繳費標準筆試崗位每人為85元(其中報名費25元,專業科目考試考務費60元)。
6、準考證發放
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6月247日至25日,地點:吉林省職業病防治院一樓大廳(長春市建政路1141號,東民主大街與建政路交匯處),電話:0431-85851980。
(二)專業知識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相關專業知識。招聘條件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下學歷的衛生專業崗位,考試科目為相關科目專業知識,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具體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吉林省衛生計生委網站(http://www.jlws.gov.cn)進行查詢。
(三)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確定。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并列進入1:3比例的考生,一并列為面試人選。面試根據崗位需要采取不同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業務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
(四)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下同)。體檢工作由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和吉林省衛生計生委網站(http://www.jlw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2015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公告的發布網站。吉林省衛生計生委網站(http://www.jlws.gov.cn)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8905932、88905568(吉林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
報名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未盡事宜請及時關注補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5年5月22日